冯海发,男,1957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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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冯海发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山西乡宁县

出生日期

1957年10月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西南农业大学

人物经历

1975—1977年在山西省乡宁县吉家原乡政府从事秘书工作。

1978—1982年在西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上学。

1990年在西北农业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0-1992年任西北农业大学副教授和农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1993-1994年任沈阳农业大学农经系教授。

1994年8月起任中国农科院农经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室主任、所长助理。

1995年被农业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996年被人事部确定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1997年在荷兰做高级访问学者。

1998年起在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局任研究员。

1998年被中组部选拔“青年专家国情考察团”成员,并受到胡锦涛同志的接见。

2002年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局副局长。

2009年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局局长。

研究领域

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农业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是中央一号文件的起草人之一。

冯海发教授的著述颇多,其中专著、合著的书籍有《农村城镇化发展探索》、《中国农业的效率评估:理论·方法·实践》、《农村工业化问题探索》、《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问题研究》等,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受聘担任青海、山西等省的经济发展顾问及一些市县和企业的发展顾问。

问题解读

2013年11月18日,冯海发局长在《农民日报》第一版发表名为《为全面解决“三农”问题夯实基础》的文章,对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农村改革几个重大问题进行了解读。认为《决定》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一些长期以来议论较多但始终没有触及的改革有了明确提法,对一些过去虽有涉及但意见并不明确又事关重大的问题有了突破性、开创性的改革意见,在理论和政策上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指出 《决定》以赋予农民更多权利和利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明确提出了“三个赋予”、“七个允许”、“四个鼓励”、“五个保障”、“六个推进”、“三个建立”、“六个完善健全”、“四个制度改革”、“五个城乡统筹”的农村改革任务和举措。

冯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