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明,男,汉族,1961年5月生,福建永春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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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福建永春

民族

汉族

政党

中国共产党

出生日期

1961年5月

职务

陕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

中文名

陈光明

入党时间

1986年6月

性别

简介

曾任陕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79年01月至1982年08月,在西安师专中文专业学习;

1982年08月至1988年01月,为西安市四十二中学教师;

1988年01月至1989年03月,为西安市莲湖区委办公室干部;

1989年03月至1991年12月,任西安市委组织部党政处科员(其间:1986年09月至1989年07月,在陕西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学习);

1991年12月至1997年12月,任陕西省委组织部宣教干部处科员、主任科员;

1997年12月至1999年09月,任陕西省委组织部宣教干部处副处长(其间:1997年02月至1999年01月,在西北大学科技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9年09月至2003年10月,任陕西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长;

2003年10月至2008年03月,任陕西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2008年03月至2011年12月,任陕西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2011年12月至2012年03月,任宝鸡市委副书记;

2012年03月至2016年01月,任宝鸡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其间:2010年09月至2012年12月,在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专业学习);

2016年01月至2016年02月,任宝鸡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市政协党组书记;

2016年02月至2016年10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党校校长,市政协主席;

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党校校长,市政协主席;

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正厅级)、统战部部长、党校校长;

2018年01月,陕西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

2021年01月,陕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5日,陕西省委统战部召开部机关全体大会,宣布省委关于任命陈光明为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2018年1月31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陈光明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1年1月21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一批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任命陈光明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免去陈光明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2021年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西安胜利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陈光明为陕西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