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乃祺,字伯翔,1884年出生于湖南省永顺县车坪乡李家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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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日期

1884年

出生地点

湖南省永顺县车坪乡李家坪村

母校

长沙高等学堂;早稻田大学

中文名

向乃祺

别名

字伯翔

性别

学历

向乃祺少年入私塾读书,16岁考取秀才,在灵溪书院进修两年;

20岁考进长沙高等学堂。23岁官费留学日本,入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系学习,毕业获政治学学士学位;

工作履历

1913年,向乃祺上书孙中山,主张制定宪法,实行民主建政。

1913年,受宋教仁聘请,任武汉江汉大学教务长。

1914年,袁世凯解散国会,向避走成都,初任四川巡按使署秘书,继任南部县知事。

1916年,袁世凯称帝身亡,黎元洪继任总统,重开国会,向离蜀回京,仍为国会参议员。

1926年,先后任教于北京政法大学、朝阳大学,潜心研究土地问题及各国土地制度。

1928年,向乃祺受聘为民国大学教务长。

1931年,向乃祺著《土地问题》一书,提出均田主张。

1932年冬,向用祺任安徽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

1937年,向用祺回到湖南,被省主席张治中聘为湖南省建设委员会委员、军事参议会议员。

1940年,向用祺任国民党第九战区经济委员会常德办事处主任。

1942年,向用祺兼任中苏文化协会湖南分会会长,从事中苏友好文化交流活动。

1947年,向赴南京参加全国国民代表大会。会后,经邵力子、于右任推荐,向用祺任监察院监察委员。

1949年 湘西解放后,向乃祺任湖南省军政委员会参议,湖南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特邀代表。

1951年,向当选为湖南省政协常务委员、民革湖南省筹委会副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等职。

主要成就

1913年,向乃祺上书孙中山,主张制定宪法,实行民主建政。

民国国会成立后,当选为国会参议院议员兼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与《天坛宪法》起草工作。

1917年,张勋复辟,向与部分议员集会天津,决定护法。后赶走张勋,组织内阁,国会恢复,向参加新国会。

1922年,曹锟贿选总统,向拒贿离京赴沪,联名发表宣言,加以反对。

1926年,北洋军阀段祺瑞政府制造天安门学生流血惨案,向乃祺在上海与沈钧儒等20余人通电声讨。

1931年,向乃祺著《土地问题》一书,提出均田主张。并应湖北省主席杨永泰邀请,为武汉行营起草整理土地条例及屯田条例。

1949年3月南京解放前夕,向乃祺拒绝国民政府去台湾的邀请,辞职回湖南沅陵闲居,后移居所里(今吉首)。

1949年,国民党湘西行署主任陈渠珍部周燮卿准备炸毁湘川公路能滩吊桥,妄图阻止解放军西进。向电请陈渠珍制止,吊桥得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