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工程及管理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电子信息类,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电信工程及管理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电信工程及管理

英文名

Tele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专业类别

电子信息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专业代码

080715T

开设院校

北京邮电大学、保定学院等

主要课程

电磁场与电磁波技术、3D图形程序设计等

就业方向

软件工程师、通信技术工程师等

简介

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熟悉国家电信工程产业政策及法规,具有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信息网方面的基础知识,了解电信工程及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的高素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选择在电子工程、产品设计、器件研发、生产管理等电子类企业工作。

专业发展

2012年09月18日教育部发布通知,对1998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9年印发的专业设置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其中目录中含有电信工程及管理专业。该专业是在通信工程专业的基础上,根据通信工程对电信工程及管理专业人才的商科需求而设置的,它是面向通信行业的宽口径交叉学科。电信工程及管理作为一个新兴学科,专业涵盖多个领域,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既具有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信息网方面的基础知识,又具备管理理论基础知识,能在通信领域中从事运营、管理,能开拓国际市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知识要求

掌握数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熟悉国家电信工程产业政策及法规;了解电信工程及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课程体系

电信工程及管理属于电子信息类,课程体系包括通识课教育和学科基础知识教育。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艺术等内容由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数学和自然科学类包括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等基本内容,各高校可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定位提高数学、物理学(含实验)的教学要求,以加强学生的数学、物理基础。学科和专业类基础知识须涵盖电路与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与应用、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波等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教学内容可参照教育部相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基本要求。在讲授相应专业基本知识领域和专业知识时,应讲授相关的专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授课内容

通识课程

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艺术等

专业课程

电磁场与电磁波技术、图形与视频处理、数字广播、数字电路设计、互联网协议、交互式媒体设计、电信系统、高级变换、数据结构与应用、3D图形程序设计、微波技术基础、现代通信技术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在电路类、信号类、计算机基础和应用类、电磁场类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必须包括一定数量的实验课程设计至少完成2个有一定规模的系统的设计与开发。进行必要的工程技术训练(其中电子工艺实习必修、金工实习或其他相关实习可选)、专业相关的制作实习、生产实践等。

毕业写作

各高校需制定与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并给予学生有效指导。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类培养目标要求,一般应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该专业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可进入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继续深造,研究生专业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等。

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选择电子类企业:电子工程、产品设计、器件研发、生产管理; 通信类企业:通信技术、软件工程、技术开发、网络工程、运维工程等相关岗位就业,也可报考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家公务员单位。

电信工程及管理

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专业生师比不高于25 :1,每个专业的专任教师不少于 10人。 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120名在校生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 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35岁以下专任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验教学须配备专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

教学条件

各高校需具有物理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完好、充足,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00元。有良好的设备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近5年年均更新仪器设备值不低于10%,现有仪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满足实验教学需求。因地制宜建设校内实习基地,能为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学生提供充分的设备使用时间,并设有专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践内容、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跟踪和指导。具有一定数量、种类齐全的专业相关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和国内外常用数据库,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北京

北京邮电大学

河北

保定学院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山西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江苏

南京邮电大学

山东

泰山科技学院

广西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

重庆移通学院

陕西

西安邮电大学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来自中国教育在线,详细请参考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

[b]

以上数据来自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

[c]

以上部分院校来自阳光高考,详细请参考阳光高考。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