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电子信息类,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英文名

Applied Electronic Technology Education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专业类别

电子信息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专业代码

080716T

开设院校

河北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等

主要课程

数字电路、模拟电路等

就业方向

电子类企业、技术类院校等

简介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主要研究电子与信息系统、通讯系统及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技术和师范技能,进行智能电子产品的设计检测、职业技术院校电子应用技术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教学。学生毕业后在相关电子类企业从事产品设计、技术支持、产品装配、质量检测等工作。

专业发展

2021年3月,教育部发布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 2021 年) 》,多次提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强调专业改造要对接新技术、新职业、新业态三类岗位, 满足市场化需求,助力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数据化应用。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是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的基础性专业,专业建设应与时俱进, 适应新产业的转型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严格的科学实验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能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领域和行政部门从事科技开发、产品设计、生产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高级专门人才。

知识要求

掌握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及管理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系统掌握电子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本专业领域内某个专业方向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法规和教育学规律,能够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从事电子技术教学及研究的基本能力;获得较好的工程实践训练,具有一定的产品开发与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在本专业范围的技能中,至少有一种职业技能达到中级技术水平或者获得一种相关资格证书;能充分利用图书、期刊和网络等资源,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与科技写作方法,具有开展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熟练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并能较熟练地掌握英语,能熟练阅读专业英语书刊,并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课程体系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属于电子信息类,课程体系包括通识课教育和学科基础知识教育。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艺术等内容由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数学和自然科学类包括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等基本内容,各高校可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定位提高数学、物理学(含实验)的教学要求,以加强学生的数学、物理基础。学科和专业类基础知识须涵盖电路与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与应用、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波等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教学内容可参照教育部相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基本要求。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授课内容

通识课程

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艺术等

专业课程

数字电路、模拟电路、微机原理及应用、数据结构、单片机、EDA电路分析、信号与系统、高频电子线路、自动控制原理、电测技术、电声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在电路类、信号类、计算机基础和应用类、电磁场类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必须包括一定数量的实验课程设计至少完成2个有一定规模的系统的设计与开发。进行必要的工程技术训练(其中电子工艺实习必修、金工实习或其他相关实习可选)、专业相关的制作实习、生产实践等。

毕业写作

各高校需制定与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并给予学生有效指导。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类培养目标要求,一 般应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 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该专业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可进入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继续深造,研究生专业有学科教学(物理)、工商管理、电路与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物理电子学等。

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相关电子类企业从事产品设计、技术支持、产品装配、质量检测、设备维修、生产管理、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也可报考国家税务总局、通信管理局等国家公务员单位。

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专业生师比不高于25 :1,每个专业的专任教师不少于 10人。 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120名在校生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35岁以下专任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验教学须配备专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

教学条件

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实验提倡一人一组,特殊情况下每组不超过2人;综合实验、大型仪器实验每组不超过4人,以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及独立操作能力。实验室应提供开放服务,满足学生课内外学习要求,提高设备利用率。 实验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资料齐全。实验室建设有长远建设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既要注重专业基础实验,又要注重新方向、新技术的发展,还要结合本专业特长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建设专业实验室。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加强图书馆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 保证图书资料购置经费的投入,使之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天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河北

河北师范大学

太原

太原师范学院

浙江

浙江师范大学

河南

河南科技学院

湖南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湖北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广东

岭南师范学院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广西

南宁师范大学

四川

西华师范大学

贵州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云南

云南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来自中国教育在线,详细请参考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

[b]

以上数据来自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

[c]

以上部分院校来自阳光高考,详细请参考阳光高考。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