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工程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电子信息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广播电视工程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广播电视工程

英文名

Radio and television engineering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专业类别

电子信息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位

专业代码

080707T

开设院校

武汉传媒学院、怀化学院等

主要课程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高频电子线路等

就业方向

广播台、电视台等

简介

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根据广播电视领域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前景,侧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广博的文化知识、敏锐的社会观察力、宽阔的国际视野和娴熟的专业技能的人才,学生毕业之后可以选择广播台、电视台及各地广电网络等单位工作。

专业发展

在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属于电子信息类,专业代码由080617W调整为080707T。后在2020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归为工学、电子信息类,专业代码为:080707T。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广播电视网络和3D视频处理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的,具备较高文化素质、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的,能在信息与通信领域从事广播电视系统开发和产品生产、营销或服务、工程项目的施工、运行维护、以及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工程应用型人才。

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需具有较好的数学和物理基础,掌握通信和广播电视系统的基本理论和技术,具备广播电视系统、网络运营、网络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知识和各种实验测试技能,具有3D视频传输和组网方面的软硬件设计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听、说、读、写的能力。

课程体系

广播电视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属于电子信息类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主要学习的核心课程有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高频电子线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

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授课内容

核心课程

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高频电子线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信号与系统、电磁波与电磁场、通信原理、现代广播电视网、数字多媒体广播概论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本专业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课程实验、课程设计、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课外兴趣小组、学科竞赛等等。

毕业写作

毕业论文应有应用性和实践性,可釆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以学术论文为主。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形式的毕业论文在准确性的基础上,应有一定深度的理论分析。学生应在本专业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知识储备、兴趣和特长,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题并撰写。毕业论文在内容上应体现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熟练运用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能力、对问题进行逻辑分析和归纳总结的能力。毕业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本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实务部门经验丰富人员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论文在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检查。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深造。继续深造方向有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路与系统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选择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广播台、电视台及各地广电网络等单位。通信及广电方面的设备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及系统集成单位。新兴的广播电视领域互联网企业以及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师资队伍

各专业应建立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专任教师队伍应按生师比不高于18:1的标准配备。为保证专业类课程的教学,每个专业的专任教师(社会工作专业可包括专职实习督导)原则上不少于10名。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90%,至少50%的专任教师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40%。实验室应配备专职的管理员或实验员。社会工作专业应配备专职的实习督导教师,其生师比为60:1左右。

教学条件

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加强图书馆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保证图书资料购置经费的投入,使之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图书资料包括文字、光盘、声像等各种载体的中外文献资料;具有一定数量、种类齐全的专业相关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和国内外常用数据库,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教学经费有保证,能满足专业教学、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新办专业应保证充足的专业开办经费,专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300万元,且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00元;近5年年均更新教学科研仪器总值不低于设备总值的10%;有充足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满足日常实验教学需求。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上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北京

中国传媒大学

吉林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四川

四川传媒学院

江苏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传媒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山西

山西传媒学院

浙江

浙江传媒学院

湖北

武汉传媒学院

湖南

怀化学院

甘肃

兰州文理学院

重庆

重庆移通学院

陕西

西安邮电大学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信息来自于西安邮电大学,其他详情请参见学校官网。

[b]

以上仅展示部分高校,信息来源于阳光高考,详情请参见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