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梅,女,汉族,1969年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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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汉族

个人事迹

张玉梅先后于1993年取得法律顾问资格,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在负责碑林分局复议诉讼的工作岗位上,打赢了百余场官司,仅在近几年当中,就为分局处理陈年诉讼积案80余件,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案 件全部胜诉,仅律师代理费一项就为分局节省了上百万元。还负责分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同级核审工作,数年来,核审的案件数以千记,没有出现一起错案,也无一引起复议和诉讼。她负责的法制科,连续14年被评为西安市局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还被国家总局确定为基层法制工作和基层调研联系点。

张玉梅

张玉梅在国家和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70余篇,约50万字,多篇文章被选送到国家工商总局参加专题研讨,得到较高赞誉。她还写出了4万多字的《为了明天。诉讼案例集》一书,对行政执法起到了很好的借签和警示的作用,倍受各方的关注和赞赏。分局承担国家工商总局的“工商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的调研课题,她带领课题组的同志齐心协力,高质量地完成了任务,受到了国家总局的好评。

她忘我工作,短短一个月中就4次晕倒在工作岗位上!在重病期间,她甚至不顾医生的忠告,要求用担架把自己抬到法庭上为分局代理诉讼!她代理的案件当中,绝大多数是历史遗留的民事纠纷,不属于她的工作职责,可她却无条件全部承担了下来。有些案件的当事人甚至威胁她,还有人给她许诺高额的报酬,为了集体的利益,她都是严词相拒。

成就及荣誉

张玉梅2004年被共青团西安市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05年被评为“西安市劳动模范”;2006年被评为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007年被评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评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