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亮,男,1973年11月24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是武汉市江岸区新业路,现住址是武汉市江汉区新业路日月星城,湖北黄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2018年8月10日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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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杨亮

性别

出生日期

1973年11月24日

出生地

武汉市江汉区新业路日月星城

逮捕时间

2018年8月10日

简介

2019年12月20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判处杨亮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人物经历

犯罪经历

1996年5月,周友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服刑期内,致“首富帮”成员李桂兵重伤、方建明轻伤。为此,杨亮“一战成名”,在“铝厂帮”的地位日益升高。期间,杨亮等人将陶华、罗勇、陈刚等人网罗在一起。

1999年7月15日,为争夺黄州城区建材市场,杨亮、周友带领洪辉、李刚、陶华、罗勇、张庆、陈刚、邱志刚等十余人,在“首富帮”控制的财政局工地上,开枪打伤“首富帮”成员赵武斌,从而确立了“铝厂帮”在黄州地区的强势地位,形成了以杨亮、周友为组织、领导者,以洪辉、李刚、陶华、罗勇、张庆、陈刚、邱志刚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很快吸收张志敏、郑示斌、陈海勇、陈峰、樊春光、罗彦等人为成员,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自1999年至2018年期间,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

上世纪90年代初,杨亮、周友等人将洪辉、邵明等组织成员笼络到身边,逐步形成了以杨亮、周友为首的“铝厂帮”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黄州地区,为争夺势力范围、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串通投标罪、抽逃出资罪、窝藏罪等违法犯罪活动,谋取高额非法利益,对黄州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产生重大消极影响,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为攫取高额非法利益,杨亮、周友及其成员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作案14起,致轻伤10人、轻微伤1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139474元,软暴力非法逼债13起;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作案5起,致重伤2人、轻伤5人、轻微伤1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1起34470元;

非法持有枪支2起5支,其中2支具有杀伤力;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长期在武汉、黄冈等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中开设赌场3起、赌博3起;

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非法开采长江干支流黄砂资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2起,共同非法获利3700多万元,情节特别严重;

以转让啤酒销售权为由,敲诈勒索他人财物10.5万元,数额巨大;

借用其他公司投标资质,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15起,中标价54192.89万元,情节严重;

为使非法放贷披上合法外衣,该组织成员合谋借资设立典当公司后抽逃出资2000万元,数额巨大;

明知组织成员犯罪仍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多人逃匿并逃避法律制裁1起。

杨亮

人物事件

涉黑犯罪

2018年9月12日,湖北黄冈市公安局对外通报称,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经济秩序。抓获“杨亮、周友(外号周三毛)涉黑团伙案”。

“杨亮”、“周友”在黄州(包括武汉、鄂州、黄石)臭名昭著,作恶多端,横行多年,老百姓恨之入骨。公安机关从来没有轻视过、放松过对该团伙的密切关注,多年来一举一动都在公安机关视线之内。不管犯罪分子多么狡诈、残忍,但总逃脱不了“秋后算账”的命运。

提起公诉

2019年9月29日,经黄冈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蕲春县检察院通过审查,以杨亮、周友等4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串通投标罪、抽逃出资罪、窝藏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蕲春县法院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

2019年11月12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亮、周友等4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上世纪90年代初,黄冈铝业总厂从浠水县整体搬迁至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大道。原铝厂职工周友、杨亮等人混迹在一起,多次殴打无辜群众,逞强斗狠,号称“铝厂帮”。1995年后,周友、杨亮笼络李刚、洪辉等人,采取暴力承接工程和垄断建材供应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寻衅滋事,非法敛财,称霸一方,牟取不法经济利益,支撑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

1996年5月,周友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入狱,杨亮接管“铝厂帮”。为控制黄州城区的建材供应,“铝厂帮”与黄州另一团伙“首富帮”之间多次发生暴力冲突。期间,杨亮等人将陶华、罗勇、陈刚等人网罗在一起。1998年,杨亮及帮内多名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内,杨亮因保外就医出狱。为争夺黄州城区建材市场,1999年7月15日,杨亮、周友带领洪辉、李刚等10余人,在“首富帮”控制的工地上,开枪打伤“首富帮”成员。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串通投标罪,抽逃出资罪,窝藏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杨亮、周友等41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共70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庭审持续4天,将择日宣判。

依法判决

2019年12月20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亮等41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杨亮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串通投标罪、抽逃出资罪、窝藏罪十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