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青,女,1977年2 月生,汉族,内蒙古自治区呼乌兰察布盟卓资县人,法律硕士,讲师,法学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所任课程:民法、国际私法。2009年参加周口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课题教学大奖赛获得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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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77年2月

性别

学术论文

1、《设立中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问题研究》,载于吴越主编的《私人有限公司的百年论战与世纪重构――中国与欧盟的比较》,2005年版,法律出版社。

2、《法律能被信仰的理由》,载于《学理论》,2009年第26期。

3、《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研究》,载于《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一期。

4、《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立法研究》,载于《赤峰学院学报》,2010年第六期

承担课题

1、2007年主持周口市社科联课题:ZKSKDY-2007-042 《农村宅基地流转法律问题研究》,2008年结项并获得二等奖。

2、2009年主持河南省社科联课题:skl-2009-536 《河南农民涉法上访问题调查研究》2010年结项。

3、2010年主持河南省社科联课题: SKL-2010-407 《法律信仰与法制现代化问题研究》,立项。

4、2010年参与周口市社科联课题:ZKSKDY-2010-046《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立项。

5、2009年参与周口市社科联课题:ZKSKDY-2009-007《农民工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获得一等奖。

9、2009年参与周口市社科联课题:ZKSKDY-2009-006《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极其对策研究》,获得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