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春,莱阳一中教务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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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

教师

职务

莱阳一中教务处副主任

学术代表作

《高中体育课教学评价研究》《高考总复习基本能力》

中文名

刘元春

性别

主要成就

莱阳一中教务处副主任

个人资料

刘元春,1994年山东师范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每年承担9~10个班的体育教学任务,同时负责学校基本能力教学工作,出色地完成了教育教学任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改革创新、争创一流,创造性地开展了“合作教学”、“体育小组长责任制教学模式”、“合作评价模式”。

2012年3月被教体局任命为莱阳一中教务处副主任和体育学科主任。先后获得了烟台市优质课、莱阳市优质课;烟台市教学能手、烟台市高中教学先进个人、莱阳市高中教学优秀教师、烟台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成员、莱阳市体育兼职教研员、莱阳市教育教学先锋岗、莱阳市体育学科带头人、烟台市优秀裁判员、山东省优秀裁判员。

教学风格

在课堂上,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提高学生自主、探究和合作学习能力与运用能力。在教法上吸收各种精华,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启发引导,讲练看结合,使用现代化手段指导教学,以此提高了教学质量。在基本能力教学中,注重基本能力高考方向、动态的研究,经过努力,在历年高考中,基本能力成绩一直名列烟台市前茅。

主要成就

先后在省地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的莱阳市级课题《高中体育课教学评价研究》,于2012年5月顺利结题,获得市专家高度评价。

2010年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复评和2011年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审中圆满完成了筹备工作并顺利通过了上级部门的验收评审,受到上级领导好评。并获得2011年莱阳市教育优秀成果奖。

2005年和2007年撰写的《优化教学法在体育与健康教学中的运用》、《体育教学与训练中如何预防运动损伤》在山东师范大学学报发表;多次编写的《高考总复习基本能力》在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所主讲的教学公开讲座《如何开展高中田径模块教学》、《如何开展高中武术模块教学》、《高中课程设置》、《排球裁判法及临场执法》获得专家与老师们一致好评,并在全市交流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