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刚,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江苏东海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航空学院高空设备专业、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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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姜志刚

性别

籍贯

江苏东海

出生日期

1960年8月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北京航空学院、西北工业大学

职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

参加工作时间

1982年7月

简介

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兼)。

2023年9月,姜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志刚作出逮捕决定。

人物履历

1978.10--1982.07,北京航空学院高空设备专业学习。

1982.07--1985.01,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设计所设计员。

1985.01--1989.08,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团委宣传部部长、副书记、代书记。

1989.08--1991.07,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团委书记。

1991.07--1992.03,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装配厂十五车间副主任。

1992.03--1992.12,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装配厂十五车间主任。

1992.12--1994.09,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副总经理。

1994.09--1998.09,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其间:1997.03--1997.07,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8.09--1999.09,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999.09--2001.01,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1997.09--2000.09,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在职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2000.05--2001.01,借调中央组织部企业干部办公室工作)。

2001.01--2001.04,中央组织部企业干部办公室副局级调研员。

2001.04--2003.05,中央组织部干部五局副局长。

2003.05--2003.09,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

2003.09--2003.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2003.12--2011.10,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局长(其间:2010.09--2011.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1.10--2013.0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2012.04)。

2013.05--2017.04,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2014.01免)。

2017.04--2017.06,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党委党校校长(兼)。

2017.06--2021.01,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兼)。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6月10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姜志刚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21年1月26日,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由银川市选出的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姜志刚调离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姜志刚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3年3月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3年8月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原管理单位人事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低价购房,违规帮助亲属入股私营企业;纪法意识淡漠,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姜志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姜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决定逮捕

2023年9月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志刚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