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朝霞,女,1969年11月出生,宁波人,1988年通过招干进入北仑公安分局成为一名人民警察,199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3月任北仑交警大队车管所副所长,2010年5月任车管所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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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胡朝霞

性别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浙江宁波

出生日期

1969年11月

民族

汉族

职位

浙江省妇联兼职副主席,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简介

现任浙江省妇联兼职副主席,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人物履历

2017年7月,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

2018年7月27日,当选为浙江省妇联兼职副主席。

现任浙江省妇联兼职副主席,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人物荣誉

2010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并受到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

2010年被评为宁波市劳动模范,2011年荣获“浙江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