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山,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山东昌邑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2月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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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王立山

性别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山东昌邑

出生日期

1961年11月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中国政法大学

职位

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党组成员

政党

中国共产党

入党时间

1982年7月

参加工作时间

1977年12月

简介

现任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党组成员。

人物履历

1977.12—1980.09,山东省昌邑县南逢公社党委办公室通讯员

1980.09—1984.08,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4.08—1989.09,河北省委政法委调研处干事(其间:1984.10—1985.10,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锻炼)

1989.09— 1992.05,河北省委政法委调研处副主任科员

1992.05—1996.03,河北省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处主任科员(其间:1992.09—1993.02,河北省玉田县参加社教;1993.05 —1994.04,挂职任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副院长)

1996.03—1999.03,河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

1999.03—2000.04,河北省委政法委协调督办处处长

2000.04—2003.03,河北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1996.08—2000.08,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3.03—2003.05,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2003.05—2005.01,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5.01—2009.01,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

2009.01—2011.0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11.04—2013.06,河北省保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06—2015.04,河北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04—2016.09,河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其间:2016.06—2016.09,参加中央第十轮巡视,担任第十二巡视组副组长)

2016.09—2016.12,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

2016.12—2017.03,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

2017.03—2018.01,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7.02—2017.06,参加中央第十二轮巡视,担任第五巡视组副组长)

2018.01—2021.02,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湖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0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党组成员

担任职务

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九届、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第三巡视组组长。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立山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年2月22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圆满结束,会议决定接受王立山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2021年5月29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百九十四号):由黄冈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立山因工作调整已调离湖北。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立山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