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生于1955年3月,原籍陕西省径阳队,家庭出身革命干部,个人成分学生,初中文化程度,1972年11月参加工作,任小学教师,1973年11月加入共青团,1979年7月调玉门市公安局刑警队任刑警,1981年调新市区派出所,生前系该管段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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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汉族

职业

民警

中文名

李建民

性别

出生地

陕西省径阳队

正文

四月二十三日晚六时三十分,白杨河油矿保卫干部李军同志发现通缉在逃的杀人抢劫犯马增俊混上从白杨河油矿开往市区的交通车,即报告玉门石油管理局保卫处堵截。保卫处三科副科长孙振生带领保卫干部驱到市区建设路停车点,制止该车下人,说明车上有重要罪犯,指挥司机将车开往新市区派出所。当车停在派出所门前后,罪犯以轿车为掩体开枪拒捕,打伤一名乘客。车上乘客纷纷跳窗而出,过路群众云集围观。李建民同志听到枪声之后,从家里跑出,赶到现场。当时虽然没带枪支(因参加篮球比赛将枪支存在局保管尚未取回),但他临危不惧,拣起两块石头迅速赶到现场。为防止罪犯伤害群众他不顾个人安危,一面来回乎喊:“危险,散开!”疏散围观群众,一面和其他民警分头围捕罪犯,并对民警朱学明说:“开枪引罪犯把子弹打完。”因他目标明显,被罪犯的枪弹击中内脏,壮烈牺牲.

李建民同志十七岁参加革命,任教七年,从事公安工作六年,十三年来一贯工作积极,遵纪守法,团结同志,服从分配,勤勤恳恳,忠职守责。当他牺牲的噩号传开后,许多居民流着热泪络绎不绝地到派出所表示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