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东,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安徽颍上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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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现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人物履历

1981年09月至1985年0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5年07月至2013年11月,先后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局执行处处长、执行庭(局)副庭(局)长、审判监督庭庭长;

2013年11月至2014年01月,任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4年01月至2017年12月,任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7年12月至2018年01月,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8年01月至今,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14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晓东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1月14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晓东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