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18年5月14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公布,胶州市图书馆被评定为一级图书馆。
历史沿革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文化大量传入中国,中国传统的“藏书楼”受到影响,其名称开始演改为“图书馆”。1899年,在青岛建立的“胶州图书馆”,是山东省早期建立的图书馆之一。

胶澳总督府于1899年开办胶州图书馆,胶州图书馆是中国第一个图书馆。
1914年,日本帝国主义借第一次世界大战之机强占青岛,胶州图书馆停办。为“誓死挣回青岛”,1919年爆发了“五四”爱国运动。
1922年12月10日,中国政府收回青岛,北洋政府建胶澳商埠,由时任山东省长熊炳琦兼任胶澳督办,1923年由高恩洪(定庵)接任胶澳督办,公布《胶澳商埠公立通俗图书馆募集图书公启》,筹建图书馆。
1924年8月,胶澳商埠公立通俗图书馆开馆,地址在莒县路2号,创办经费5580元,有藏书室2间,阅览室l间,管理员2人,杂役1人。
1925年,下设讲演所。
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商埠,胶澳通俗图书馆停办。
1956年,建立胶州市图书馆(原胶县图书馆)。
1987年4月1日,撤县设市,改称胶州市图书馆。
1994年迁入位于胶州市湖州路222号的现馆。
场馆布局
图书馆建筑面积为3055平方米,设办公室、采编室、辅导部、典藏室、地方文献室、参考资料咨询室、第二书库、第三书库及少儿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开架借书室、电子阅览室、自学室、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以及图书馆分馆等,馆藏图书达20万册,年流通量近11万册次,发展读者5000多人。馆内现有工作人员13人,其中大专以上11人,占全体工作人员的8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8人。
所获荣誉
在青岛市图书馆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展示出了胶州图书事业的勃勃生机。每年组织举办各类送图书下乡、中小学生乡土文化知识竞赛、全民阅读有奖征文、演讲大赛、诗歌朗诵大赛以及健康知识讲座、文学作品欣赏、爱国影片展映、地方戏曲欣赏等等活动50余次,参与活动的读者和群众达3万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充分利用共享设备,积极开展共享工程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完活动,并深入到居民家中,放映电影、地方戏等,受到群众的欢迎。2008年被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命名为“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在农家书屋的建设中,深入到全市各镇、办的农家书屋,积极协助、指导和培训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开展活动,服务群众,受到广大城乡群众的欢迎。胶州市图书馆先后获得胶州市和青岛市文明单位称号、山东省“农村文化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群众文化工作”先进集体、青岛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1990年、2004年、2009年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均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全馆的日常事务;组织全馆会议和有关工作;进行内外联系,接待来访参观。
采编部:采编部是图书馆图书资料的采集、编目、报导的业务机构。分采访和编目两部分。
借阅部:负责图书的签收、上架、整架、倒架和清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