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明,河南省濮阳县白堽乡毛庄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12月13日,经白堽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东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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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

白堽乡毛庄村党支部书记张东明拖欠群众耕地青苗补偿款问题。2014年12月,白堽乡毛庄村党支部书记张东明违反群众纪律,领取青苗补偿款0.6万元后,至2016年12月被调查时未发放给群众。2016年12月13日,经白堽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东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