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男,1957年6月出生,197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绥化市政协副主席(副厅级)。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王君的:人物履历、人物事件等介绍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日期

1957年6月

简介

2015年1月14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以王君构成受贿罪,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73.07 兰西县文教科干事、团委书记

1980.07 中共兰西县文教卫生党委组织委员、党委秘书

1982.03 中共兰西县委办公室、政研室秘书

1983.08 中共绥化地委党校离职学习

1985.09 中共兰西县委办公室综合组组长(副科级)

1989.03 中共兰西县委保密办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0.10 中共兰西县北安乡党委书记

1992.07 中共兰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6.07 中共望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8 中共绥化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05 中共北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2003.12 中共北林区委副书记

2006.12 中共海伦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0.04 中共海伦市委书记

2011.11 绥化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2.01 绥化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4月1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调查

2014年8月11日:黑龙江省纪委对黑龙江省绥化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王君在担任海伦市市长、市委书记、绥化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王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审议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5年1月14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以绥化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君构成受贿罪,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