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男,汉族,贵州平坝人,中共党员,毕业于贵阳师范学院,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安顺学院政史与法律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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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汉族

籍贯

贵州安顺

母校

贵州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学历

本科学历

职业

教授

人物经历

1980.9——1984.7 贵阳师范学院(现贵州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4.8——1986.8 安顺师专政教科(现安顺学院政法系)任教,任科政治辅导员。

1986.9——1987.8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伦理学助教进修班学习,任班团支部书记。

1987.9——2005.9 安顺师专政史系教师。

2005.9——2008.3安顺学院政史系党总支副书记,副教授。

2008.3——2009.3 安顺学院政法系党总支专职临时负责人。

2009.3——2009.11安顺学院政法系副教授。

2009.11至今安顺学院政法系副主任,副教授。

社会工作:

1993年12月起在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兼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来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四百余件,成功办理了一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为法学教学提供了丰富的案例素材。

1999年起担任安顺电大法学专业本专科段的法学主干课程的辅导教师。

1988年 8月在贵州大学参加贵州省伦理学研究会 会员。

2009年9月在贵州民族学院参加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会员。

2009年12月在贵州民族学院参加贵州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 理事。

主讲课程

《哲学》、《伦理学》、《形式逻辑》、《法律逻辑学》、《法律文书写作》、《刑法学》。

研究方向

青少年道德教育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教育法制问题研究。

主要贡献

近年来在《贵州民族学院学报》、《贵州文史丛刊》、《贵州政报》、《安顺师专学报》、《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安顺学院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对当前高等教育中法制教育问题的几点思考》、《浅析清末“南笼起义”原因》、《安顺地戏道德价值初探》、《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浅析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正视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弘扬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安顺”论文公开发表情况分析》、《论和谐社会立法上相对主义的公平观》等学术论文。

获奖记录

在学校第一届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中,本人为第一署名人的教研论文《政教专业开设社会调查课的探索与实践》获当年最高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