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主要研究各种犯罪中物证的形成和变化规律,运用显现、提取、鉴定等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案发现场采证和还原以及各种物证的检验分析等。
专业发展
2023年,教育部发布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83101K,属公安技术类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科学素养,掌握警务实战技能,系统掌握刑事科学 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适应现代刑事科学技术需要,能够在公安、国家安全、检察院、法院及部队保卫机关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实际工作或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知识要求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影像技术、法化学、侦查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刑事科学技术相关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案(事)件现场勘查、刑事物证及其他证据检验方面的基本能力。
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由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构成。理论课程主要包括通识类课程和公安业务类课程(包括公安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验、实训、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创新训练、社会实践等。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授课内容 |
通识类课程 |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课程等 |
专业基础课程 | 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基础、制图基础、模型与算法基础、公安技术基础、公安信息化基础等 |
核心课程 | 刑事科学技术概论、心理学、逻辑学、刑事证据学、现场勘察、刑审侦察学、光学仪器检验与分析等 |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环节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根据需要设置实验教学、综合训练、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公安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写作
选题要求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毕业论文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实践,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专业理论,难度和工作量适当,鼓励学术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应一人一题。其中,毕业设计选题的数量不低于毕业论文(设计)总选题数的30%。
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毕业论文主要包括选题论证、文献资料查阅综述、实验方案设计、数据釆集与分析、技术解决方案设计、论文撰写、结题答辩等环节。毕业设计主要包括选题论证、技术调查与需求分析、平台选型、设计与计算、开发工具应用、技术评价、设计说明书制作、答辩评审等环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要求。
指导要求
各专业应为本科生指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本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公安实战部门相关人员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 论文(设计)在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检查。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指导工作应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制定各阶段的指导计划。
管理要求
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具有科学、合理、严格的管理制度。开题报告、指导过程记录、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等相关材料齐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少于10周。
师资队伍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师资队伍要求与公安技术类各专业要求相同。专业教师满足本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辅导。具有专职的实验教学技术人员队伍。专业实验室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量以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等,合理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具有稳定的学生管理干部队伍。根据《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原则上按1:100~1:150的比例配备专职学生管理干部。
教学条件
专业所在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指标要求。首先,教学设施学校应该具有公共图书馆或中文资料室,具有充足的专业图书、期刊、数字资源、文献资源、检索工具等内容。其次,各类功能的教学实验室配备完善,设备先进,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和保密措施严密。教学实验室的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按学生数最多的年级核算);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不少于5 000元,其中每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不低于设备总值10%;实验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完好率不低于80%,并且满足实训教学需要,符合公安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专业训练场馆、模拟仿真设施和实训警务装备等。
就业方向
根据各高校对于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就业方向的介绍,该专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择政法公司,从事现场勘查、采证分析、现场还原、物证检验等工作。也可以报考中央办公厅、边防检查总站等相关公务员岗位。
开设院校
地区 | 开设院校 |
北京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北京警察学院 |
河北 |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 |
山西 | 山西警察学院 | |
辽宁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辽宁警察学院 |
吉林 | 吉林警察学院 | |
上海 | 上海公安学院 | |
江苏 | 江苏警察学院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浙江 | 浙江警察学院 | |
福建 | 福建警察学院 | |
江西 | 江西警察学院 | |
山东 | 山东警察学院 | |
河南 | 铁道警察学院 | 河南警察学院 |
湖北 | 湖北警官学院 | |
湖南 | 湖南警察学院 | |
广东 | 广东警官学院 | |
重庆 | 西南政法大学 | 重庆警察学院 |
四川 | 四川警察学院 | |
陕西 | 西北政法大学 | |
广西 | 广西警察学院 | |
云南 | 云南警官学院 | |
甘肃 | 甘肃政法大学 | |
新疆 | 新疆警察学院 | |
参考资料
注释
[a]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
[b]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c]以上信息来自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