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1919-1943),原名赵希芬,山西省平遥县赵家堡村人。1936年11月,在哥哥赵希寿的教导下,加入晋西北红军,积极参与抗日战争。林超以大义凛然、宁死不屈的精神,成为了抗日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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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山西晋中

出生日期

1919年

去世日期

1943年

经历

民国16年(1927)至19年(1930),就读本村小学堂。民国24年(1935)考入汾阳县铭义中学。民国26年(1937),随其二哥赵希寿参加晋西大宁县八路军部队。被派往延安抗大学习。民国27年(1938)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夏,抗大学习结束后,分配到晋察冀边区搞宣传、妇女工作。民国29年(1940),日军疯狂扫荡,到处设据点,修碉堡,实行烧、杀、抢三光政策。为适应公开工作环境,有力打击敌人,改名为林超,到敌后开展工作。

事迹

民国32年(1943),调河北阜平县平阳区领导妇女抗日救亡工作。身体虽有病,仍坚持工作,深入发动群众,与日军开展斗争。同年秋天,日军集中四万多兵力,向北岳区革命根据地疯狂扫荡。阜平县为日军扫荡中心,平阳区对敌斗争十分艰巨。中共党组织考虑到林超的安全,准备调其离开阜平,被婉言谢绝。农历八月十九日凌晨,在流河指挥群众突围时,不幸被俘。日军与汉奸将其毒打一顿之后,妄图带回去审讯。林超挣断绳索,拒绝随行,大骂日军汉奸:“你们这群魔鬼强盗绝没有好下场,你们欠下中国人民的血债一定要用血来还!”。宁死不屈,骂敌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