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颁行的关于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法律规范。目的是调整国家公证机关与当事人在公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包括:公证的任务、业务范围、公证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公证的管辖、公证的程序、以及公证文书的制作与效力等等。公证法属于民事程序法的范畴,它是从公证程序方面保障各种民事实体法贯彻实施的法律,它与实体法互相配合,共同为社会经济基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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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简介

公证员是公证处内部负责办理公证事务的专门法律人才。根据中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被任命为公证员:(1)经见习合格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并从事司法工作、法律教学工作或者法学研究工作一年以上的;(2)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曾任审判员、检察员职务的;(3)在司法行政机关从事司法业务工作两年以上,或者在其他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怍五年以上,并具有相当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的法律知识的“4)曾任助理公证员职务二年以上的。助理公证员的条件是:经见习合格的高等、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被任命为助理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