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英,女,内蒙古卓资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内蒙古集宁市新体路办事处北站居委会主任,集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8-1973年在卓资县福生庆乡福生庆大队任贫协主任、妇女主任、民兵营长、团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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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日期

1951年4月

主要成就

集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十一届代表

基本介绍

1973年7月任福生庆乡并为大队党支部委员至1984年。1984年在集宁市新体路办事处北站居委会任党支部书记兼治保主任。1986年在集宁市新体路办事处北姑居委会任党支部书记兼主任至今。在历年的工作中,数次受到党和政府部门的表彰,曾被评为中共集宁市委员会199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199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被中共集宁市委员会、集宁市人民政府授予1987年度社会治安先进工作者称号,199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治安员称号;被集宁市人民政府授予1991年度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被中共集宁市新体路办事处委员会评为199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1996、1997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并被选为中共集宁市委员会第七、八次代表大会代表,集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十一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