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学科门类属于工学,专业类别为土木类,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工学学士。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专业类别

土木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专业代码

081002

开设院校

西南交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华北科技学院、河北工业大学等

主要课程

建筑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建筑环境学等

就业方向

热能工程、空调工程、暖通工程等

简介

本专业是致力于解决民用、工业生产、医疗、交通、航天等领域的室内环境问题的学科,为人们创造健康舒适的热湿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声光环境等,是一门涉及国计民生的综合性学科,涵盖了健康、能源、环境等人们广泛关注的内容。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接受现代建筑设备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动力机械、热工设备的设计、运行、管理的基本能力,能够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从事建筑室内环境控制、暖通空调、给排水、燃气供应、热力供应和楼宇自动化等公用设施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专业发展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起源于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的“供热、供煤气及通风”专业。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是全国最早开设该专业的高校之一(史称“老八校”),办学历史悠久。1978年,新增“城市燃气热能供应工程”专业,重庆大学也是全国最早开设燃气专业的四所高校之一。在1995年与新增建筑设备工程专业在2000年三个专业整合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与2011年新增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专业,2013年两个专业合并更名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专业代码为81002。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从事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供给系统以及建筑设施智能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设备调试、运行管理、设备研发、产品营销等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与创新能力,能在设计研究院、工程公司、设备制造企业、管理部门等从事没计、研发、生产、施工、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复合型工程技术应用人才。

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自然科学基础、建筑环境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建筑、机械、自控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接受建筑环境与能源供给系统的工程设计、设备开发与使用、施工组织与安装、系统运行调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的规划、设计、研发、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坚定的追求卓越的态度、强烈的爱国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和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具有从事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供给系统工程领域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等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具有良好的资源、能源、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服务的意识;掌握扎实的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供给系统工程的公共基础理论知识、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具有综合运用所学专业技术理论提出解决工程应用的技术方案的能力,并具有解决一般专业工程问题的能力;具有能够参与生产及运行系统的设计以及系统运行和维护能力,具有能够进行产品开发、设计、技术改造的初步能力;具有获取信息和职业发展学习的能力;具有建筑环境控制、能源供给及节能技术工程中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了解有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及法规和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课程体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课程应该包含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三个大类。其中通识类知识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两部分。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内容

通识类知识

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学、心理学、社会学、体育、军事数学、物理学、普通化学、外语、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等

学科基础知识

传热学、工程热力学、理论力学、流体力学、流体输配管网、建筑环境学、建筑概论、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学等

专业知识

暖通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与系统、燃气储存与输配、燃气燃烧与应用、建筑环境测试技术、建筑设备系统自动化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实践性教学环节内容由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组成。实验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实验、专业基础实验以及专业实验。公共基础实验包括大学物理实验、大学化学实验等。专业基础实验包括建筑环境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流体输配管网等课程实验。专业实验包括采暖、空调、通风系统相关的实验,冷热源设备相关的实验,燃气燃烧与输配储存系统相关实验,建筑设备自动化和测量技术相关的实验。实习主要包括金工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等。课程设计暖通空调课程设计、城市建筑能源系统课程设计、燃气输配系统设计。

毕业写作

毕业设计主要以围绕暖通空调工程、城市建筑能源工程、燃气输配工程相关内容来写作。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学生本科毕业后可选择在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等研究生专业方向继续深造或者出国留学。

就业方向

本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工程类企业从事热能工程、空调工程、暖通工程、燃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研发制造、工程技术、工程调试、运行管理、系统保障等工作,或报考国家海事局、海关、公安、水利部、地震局等公务员岗位从事供热、制冷、空调、给排水设备的维修、建筑日常维修及改造、海关基建、设施设备管理、治安管理等工作。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师资队伍

开设院校要求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8名专业教师,在每年招收30名学生的基础上,每增加8名学生,须增加2名专业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每位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学生数一般不多于30人,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设计的学生数一般不多于8人。承担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须具有工程经验或工程背景,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中,至少有一个学历为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专业课程教师应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承担相对稳定的教学课程。

教学条件

教学设施

实验室应有专门设置的专业实验室,以满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实验要求。实验内容各高校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侧重,提倡开设综合型实验。实验室管理应有完备的实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任务书、实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以及管理条例、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等管理文件。实验设备拥有率应保证操作性实验每组不多于5人,演示性实验每组不多于20人。实验经费落实到专业实验室,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每年有一定的补充更新量。实习基地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不少于3个,实习基地应符合专业认识实习、生产(运行)实习、毕业实习的要求,配备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等文件。实习基地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相对稳定的兼职指导教师和必要的实习资料档案。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信息资源

图书信息资源学校图书馆应有与本专业学生数量成比例的专业图书、期刊、资料,应具有数字化资源和具有检索这些信息资源的工具。专业所在学院可设置专业资料室,存放本专业主要参考书籍、规范、手册、期刊、图纸资料供本专业教师与学生使用,每年有一定的补充量。其他有供学生进行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的专用教室或计算机房。计算机房应配置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以满足学生进行科学计算和设计绘图的需求。

教学经费

要求教学经费主要指用于本科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费用、实验室费用、图书资料费用、学生实习实践活动费用、教学基地建设费用等。开办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应不低于100万元,且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应不低于6000元。学校每年应提供专业实验室用于仪器设备维护、更新的经费。教学经费投入能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专业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1200元。

开设院校

地址

开设院校

北京

清华大学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天津

天津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河北

河北工程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河北工业大学

山西

山西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大同大学

内蒙古

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赤峰学院

辽宁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吉林

东北电力大学

吉林建筑大学

长春工程学院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上海

同济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江苏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浙江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嘉兴学院

宁波工程学院

安徽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建筑大学

福建

福建工程学院

集美大学

闽南理工学院

江西

南昌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井冈山大学

山东

山东科技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河南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郑州轻工业大学

云南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

普洱学院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内容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

[b]

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c]

以上内容参考阳光高考网,此部分开设院校为部分院校,数据截止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