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唯心主义(subjective idealism)是一种哲学立场,是唯心主义的分支,主观唯心主义认为,独立于人类的客观世界并不是实存的,世界只是人类主观认识能力,如感性、知觉的产物。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主观唯心主义的:定义、人物、关联概念、相关著作、局限性、争议等介绍

外文名

subjective idealism

别称

主观观念论

简介

在西方哲学中,贝克莱曾一度被认为是首先提出了主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主张并且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代表人物。在中国哲学中,孟子、王守仁等哲学家也会被认为提出了主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主张。

定义

主观唯心主义或称主观观念论,指把个人的主观意识看作是世界本源的哲学学说,是唯心主义的基本形式之一(另一为客观唯心主义)。主观观念论以为,个人的主观意识和感觉乃是唯一真实的存在,是世界一切事物的本源。否认了客观物质世界和客观规律的存在;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只存在于「我」的感觉和意识之中。万事万物是感觉、观念、情感、意识的产物,没有「我」就没有世界;人的思想并非外界事物的反映,而是心里固有的。因此主观观念论者认为,世界上除了心灵与精神及其知觉或观念之外,并无其他事物的存在。人可以感受到物质事物,但物质事物却无法独立于心灵之外而存在,所以说物质的东西,仅仅是一些知觉而已。主观观念论的最极端处是“唯我主义”,认为只有“我”存在。

人物

东方

孟子:“万物皆备于我”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在中国哲学史上,孟子标志着儒学理论的基本完成。其主观唯心主义思想主要来自于他提出的哲学命题“万物皆备于我”。“万物皆备于我”的命题出自《孟子·尽心上》,围绕道德自我和行动一直展开。“万物皆备于我”强调了道德自我的完备性,其内涵在于,使道德行动成为可能的一切内部资源在“我”之内是完备的,“我”即内在完备的道德自我。在这一命题中,“万物”是指所有道德行动所需的内部资源,而不是物质上的东西。“我”则指的是每个人内部的道德自我。

主观唯心主义

陆九渊:“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就是宇宙”

陆九渊(1139-1193,中国南宋时期教育家、哲学家)十几岁时读古书,读到“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就提笔写道:“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千万世之前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千万世之后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东南西北海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又说:“宇宙内事,是己分内事;己分内事,是宇宙内事。"(《杂说》)这样,他就把宇宙和心等同起来,断言心是永恒的,无所不包的,他十几岁就提出主观唯心主义的命题,而且终生坚持不变。他的思想直接来自孟子,而加以发展。

陆九渊认为,“塞天地一理耳。学者之所以学,欲明此理耳。此理之大,岂有限量?"(《与赵咏道书》)“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语录》)。这就是说,整个天地之间只是一个理,人们学习的目的,就是要明白这个理,这个理包括万物,是无限的。然而此理即在心中,也就是说心中即包含有万物之理。所以,他又说:“人心至灵,此理至明;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杂说》)他所谓的理不是客观世界的规律,而只是道德的原则。他所谓的心就是道德意识。陆九渊所谓吾心即是宇宙的思想,就是认为道德意识是最高的实体。他认为,心就是世界的根本,世界就是依据这种道德意识而存在的。他所谓心,又叫做本心。他曾解释所谓本心说:“恻隐仁之端也,羞恶义之端也,辞让礼之端也,是非智之端也,此即是本心。"(《年谱》)由此可见,陆九渊所讲的本心即是孟子所谓的天斌的仁义礼智之“善”心,也就是人的道德意识。他认为,这种道德意识是生来固有的,是宇宙的最高原理,是世界的惟一基础。他认为,任何与这种道德原则不同的理论,任何与封建时代的道德意识不同的思想都是要不得的,绝对不能容许的。他说:“此理塞宇宙,所谓道外无事,事外无道。舍此而别有商量,别有趋向,别有规模,别有形迹,别有行业,别有事功,则与道不相干,则是异端,则是利欲。谓之陷溺,谓之窠臼。说即是邪说,见即是邪见。"(《语录》)这段话表明,他还是不得不承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趋向,不同的思想,不同的见解。但他武断地认为,一切与儒家道德原则不同的思想趋向都是错误的,不对的,都是必须排斥的。在“心即理”的命题中包含一个问题,即是否说任何心中的观念都是合理的呢?陆九渊是看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才提出不合乎封建伦理道德的思想都是“邪说”,都是错误的。这就显露出,陆九渊的“心即理”的主观唯心主义思想是矛盾的,其目的无非是要强调封建伦理道德的永恒性和内在性。

主观唯心主义

王守仁:“心即理也”

王守仁(1472-1529)是中国明代的思想家。

王守仁认为,封建道德观念就是人人心中固有的先验的意识,就是心中之理,这心就是一切的根本。于是提出了“心外无理”“心外无物”的主观唯心主义体系。

王守仁继承并发挥了陆九渊“心即理也"的见解,否认心外有理。他以为朱熹的错误就在于把心与理一分为二。他说:“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而必曰穷天下之理,是犹析心与理而为二也。"他完全否认客观规律是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的观点。照他的看法,“夫物理不外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遗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耶”?(《答顾东桥书》)这就是说,事物的规律是离不开认识主体(“心")的,离开认识主体去寻求事物的规律,这样的事物规律是没有的。同样,离开事物规律来讲认识主体,这样的认识主体,也没法说是什么。事实上,事物的规律是不以人们的认识主体和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心”(认识主体)有认识作用,能反映客观存在的事物的规律,而决不能说“心"含有万事万物之理。陆九渊、王守仁断言心即是理,这是主观唯心主义。王守仁虽然也讲“万事万物之理”,但其中心是封建道德的基本原则,即是所谓“忠孝之理”。他认为,这种“忠孝之理”是人人头脑里所固有的,实行忠孝的原则,关键不在被忠孝的君亲身上,而在于主观上是否尽到了“忠孝之理”。所以他说:“忠与孝之理,在君亲身上,在自己的心上?若在自己心上,亦只是穷此心之理矣。"(《传习录上》)他又提出论证说:孝之理到底在我的心中呢,还是在父母身上呢?假如在父母身上,那么父母去世之后,我的心就没有孝之理了吗?事实上,所谓忠孝的观念乃是封建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乃是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与家族制度在人头脑中的反映,而封建的政治制度与家族制度又是以封建社会的经济关系为依据的。在所谓“亲没之后",当时的家庭制度依然存在,所以在封建地主阶级的意识中,仍然有孝的观念而并非源出心中。这些道德意识决不是人们心中固有的。

王守仁不但断言“心外无理",而且说“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否认客观世界的存在。他认为,离开人天赋的“良知”,就无所谓万物。他说:“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岂惟草木瓦石为然,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矣。"(《传习录下》)这就是说,人的“良知”是自然界万物存在的根据。因此,所谓“物”,也就是人的意识的表现。他说:“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传习录上》)这是说,精神、意识是根本的,第一性的。主宰身体的是“心”(精神主体),精神活动产生意识,意识的本体是良知,意识的所在就是物。这也就是说,事物不能离开人的知觉意念而独立存在,事物的存在完全依靠人的知觉意念。

王守仁也说,“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传习录下》),他认为,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这统一体的核心是精神性的。即所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同上)。《传习录》又记载着一段问答,他问一个弟子,“你看这个天地中间甚么是天地的心?”弟子答:“尝闻人是天地的心。”他问:“人又甚么叫做心?"答:“只是-个灵明(认识作用)。”于是,他说道:“可知充天塞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弟子问:“天地鬼神万物千古见在,何没了我的灵明便俱无了?"他答道:“今看死的人,他这些精灵游散了,他的天地万物尚在何处?”所谓鬼神确是主观的幻影,而天地万物是客观存在的,他却认为也是依靠人的知觉而存在的。他说,每一个人有他自己的世界,依靠他的知觉而存在。他认为,“我的灵明"是天地万物的“主宰”,天地万物都依靠“我”的知觉灵明而存在。“我"死了,我的“灵明"“游散”了,我的世界也就没有了。

主观唯心主义

西方

贝克莱:“存在即被感知”

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1685-1753)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现代哲学运动,特别是笛卡尔、洛克和马勒布朗士的思想。这些哲学家都提出了一种表象论的认识论,即认为人类知识的对象是由感官所感知的物质事物的表象或影像,而非物质事物本身。这样就引出了一个难题,即如何证明表象与物质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如何证明物质事物的存在。

贝克莱在他的主要作品《人类知识原理论》(1710)和《海拉斯与菲洛努斯之间的三次对话》(1713)中,对表象论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了他自己的唯心主义理论。他认为,表象论将人类知识与真实世界割裂开来,导致怀疑论和悖论。他试图通过否定物质事物的存在,来恢复人类知识与真实世界之间的一致性。他认为,人类所感知的一切都是心灵或精神(spirit)的观念(idea),而观念只能存在于观察它们的精神中。因此,只有精神和观念是真实存在的,而物质或物体是不存在的。

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的主要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 存在即被感知(esse est percipi)。这是贝克莱唯心主义最著名的格言,意思是说,任何事物只有在被感知时才存在,而不被感知时就不存在。例如,当我看到一张桌子时,桌子就存在于我的观念中;当我转过头去时,桌子就不存在了。因此,桌子并不是一个独立于我的观念的实体,而只是我的观念本身。

  • 物质或物体是不存在的。根据存在即被感知的原则,贝克莱否定了物质或物体的存在。他认为,物质或物体是一种抽象概念,是人们想象出来的一个支持或承载观念的东西。但是,我们从未直接感知过这样一个东西,也无法证明它与我们的观念之间有任何联系。因此,物质或物体是一种虚假和多余的假设,应该被抛弃。

  • 精神或心灵是唯一真实存在的。贝克莱认为,除了观念之外,还有一种不同的存在,即精神或心灵。精神或心灵是有知觉、思维、意志和感情的主体,是观念的创造者和感知者。

贝克莱对表象论和物质论的批判,对抽象概念和普遍性的否定,对存在即被感知的主张,都引起了后来哲学家们的关注和讨论。他对洛克、休谟、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他也被认为是现代唯心主义运动的先驱之一。

主观唯心主义

费希特:“自我”

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是一个受到康德影响的哲学家,他试图在康德的基础上发展一种更加系统和严密的先验唯心主义,他称之为“知识学(Wissenschaftslehre)。费希特认为,康德虽然否定了人类对物质世界的直接认识,但仍然保留了物质世界作为一个不可知的“物自体”的存在。费希特则进一步否定了物自体的存在,认为只有自我或主体是真实存在的,而一切客观现象都是自我或主体在行使其自由和理性时所创造或设定的。费希特在耶拿大学(1794-1799)期间发表了他的主要著作,包括《知识学基础》(1794),《知识学新阐释》(1797),《伦理学体系》(1798),《自然法权基础》(1796)和《宗教哲学》(1798)。这些著作构成了他的超验唯心主义系统,涉及到科学、伦理、法律和宗教等领域。

费希特的唯心主义的主要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 自我或主体是唯一真实存在的。费希特认为,只有自我或主体是真实存在的,而一切客观现象都是自我或主体在行使其自由和理性时所创造或设定的。自我或主体不是一个具体的个人或心灵,而是一个抽象的、纯粹的、无限的、绝对的、活动的、自我意识的原则。自我或主体不依赖于任何外在条件或因果关系而存在,而是通过自身活动来确定自己和世界。

  • 自我或主体通过对立来实现自己。费希特认为,自我或主体之所以能够存在和活动,就是因为它能够区分自己和非我。非我不是指一个独立于自我之外的实体,而是指自我所设定或假定的一个限制性原则,用来对抗自我的无限扩张。通过这种对立,自我或主体通过对立来实现自己。费希特认为,自我或主体之所以能够存在和活动,就是因为它能够区分自己和非我。非我不是指一个独立于自我之外的实体,而是指自我所设定或假定的一个限制性原则,用来对抗自我的无限扩张。通过这种对立,自我或主体能够形成自己的身份和意识,并且能够在不同的层次上展开不同的活动。费希特将这种对立分为三个阶段:理论阶段、实践阶段和审美阶段。在理论阶段,自我或主体通过感知和认识来设定非我,并且试图将非我纳入自我的范围。在实践阶段,自我或主体通过意志和行动来设定非我,并且试图将自我扩展到非我的范围。在审美阶段,自我或主体通过想象和创造来设定非我,并且试图将自我和非我融合为一个整体。

  • 自我或主体的最高目标是道德。费希特认为,自我或主体的最高目标是道德,即实现自己的无限自由和理性。道德不是一种外在的规则或法律,而是一种内在的原则或命令,即自我的本质。道德要求自我或主体不断地超越自己的局限性和偶然性,向着绝对的完善和必然性进发。道德也要求自我或主体不断地与其他的自我或主体相互尊重和协作,形成一个理想的社会和国家。道德还要求自我或主体不断地与上帝相一致和统一,达到一个最高的宗教境界。

费希特的唯心主义在哲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他是德国唯心主义运动的先驱之一,他对康德哲学的发展和批判为后来的施莱尔马赫、黑格尔等哲学家提供了灵感和挑战。他对科学、伦理、法律和宗教等领域都有深刻的见解和贡献。

主观唯心主义

关联概念

唯心主义

唯心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主要在18和19世纪流行,但也有17世纪和20世纪的先驱和后继者。唯心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人类的知识或者现实本身都是由人类的思维或者精神所决定或者构成的。唯心主义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和绝对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认为,我们所感知的对象只是我们的心灵表象,而不是真实存在的事物。比如贝克莱就是一位著名的主观唯心主义者。客观唯心主义认为,我们所感知的对象是真实存在的,但它们都是由某种超越人类的理性或者神所创造或者支配的。比如黑格尔就是一位著名的客观唯心主义者。绝对唯心主义认为,我们所感知的对象和我们自己都是某种绝对精神或者理念的表现或者部分,而这种绝对精神或者理念才是真正的现实。

客观唯心主义

客观唯心主义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类型,它认为我们所感知的对象是真实存在的,但它们都是由某种超越人类的理性或者神所创造或者支配的。客观唯心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不同,后者认为我们所感知的对象只是我们的心灵表象,而不是真实存在的事物。客观唯心主义也与现实主义不同,后者认为我们所感知的对象是独立于我们的思维或者语言的事物,而不是由某种理性或者神所决定的。客观唯心主义的代表人物有黑格尔、弗里希特、布拉德利等。他们都试图用某种辩证法或者逻辑来证明现实是一个统一的、有机的、理性的整体,而我们所感知的对象只是这个整体的不同方面或者阶段。客观唯心主义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比如如何解释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如何解释人类思维和超越人类思维之间的关系,如何解释人类自由和道德责任等。

唯我论

唯我论是一种知识论或形而上学的主张,指出心灵以外任何事物的知识无法被证明。於哲学的历史,唯我论被当成怀疑假说,并认为不可能驳倒。唯我论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证明或合理化我们对其他具有思想、感情和其他心理属性的存在者的信念。哲学家们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包括类比推理、最佳解释、标准、感知等。唯我论也涉及到一个概念问题:我们为什么会认为有其他具有思想、感情的存在者?这个问题可能与理解心灵和心理状态的本质的形而上学问题有关。唯我论在分析哲学和现象学中都有讨论,也受到了印度佛教哲学、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影响。

“唯一者”观念的产生是施蒂纳(德国哲学家)自身思想发展和内在思维逻辑演变过程的最终结果,也是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核心观念。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 这部书中都在贯彻着“唯一者”这一核心观念。

  • 第一,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施蒂纳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开篇就引用歌德的诗句:“我把无当作自己事业的基础”,然后他带有反讽的口吻接着说道:“还有什么不是我的事!首先是善事,而后是神的事,人类、真理、自由的事,人道和正义的事;以致我的人民、我的君主和我的祖国的事;最后,则还有精神的事和成千万其他的事。唯有我的事从来就不该是我的事。‘呸!只考虑自己的利己主义者!’”施蒂纳表现了他的哲学立场:利己主义、 虚无主义、个人主义。在他看来,我是唯一的,只有自我才是真正的实体,在我这个唯一者之外,一切都不存在。所以,我只关心我自己,只在乎我自己的事,利己主义对于我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完全合乎逻辑的。同时,施蒂纳的唯我论具有强烈的虚无主义特点。他认为“我并非是空洞无物意义上的无,而是创造性的无,是我自己作为创造者从这里创造一切的那种无。”“我”对于施蒂纳来说就是无,进而他从这种虚无主义的哲学立场出发,最终得出道德虚无主义的观点:“你们认为我的事业至少必须是‘善事’?什么叫善,什么叫恶!我自己就是我的事业,而我既不善,也不恶。 两者对我都是毫无意义的。”

  • 第二,“我”的人生和历史。 施蒂纳认为,人类的全部历史无非就是个人为了肯定自己是个别的、唯一的我而进行的斗争史。这个斗争史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时期是人还没有被承认具有独特的“唯一性”的时期,另一个时期是人肯定了自己具有“唯一性”,并且这个具有“唯一性”的我已经获得了完全的自由。因此,他把《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分为“人”和“我”两大部分。《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第一部分“人”包括“人生”和“古代人和近代人”两章。对于人生和历史的这种划分,他错误地把人生的不同阶段只看成是“唯一者”个人的“自我发现”过程,而个人的这种“自我发现”仅仅是一种意识关系,他完全忽略了意识之外物质和社会的存在,根本没有注意到意识之外的物质世界和社会生产力的变化对人类发展和历史进步的影响,只是一味夸大意识的绝对作用,单纯从个人的意识去看待历史,把历史曲解为利己主义的 “我”的自我创造,把个人的绝对意识当作一切的决定力量。

  • 第三,“我”的真正“自由”。在施蒂纳看来“唯一者”的“自由”,也就是“我”的“自由”,“我”的“自由”绝非那些彼岸世界的普遍意义上自由,“我”的“自由”就是“我”的独自性。在他看来,普遍意义上的自由是空洞的、虚无缥缈、没有任何内容的东西,这种普遍的自由是完全不存在的。在施蒂纳那里,“唯一者”是完全不受任何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唯一者”没有任何法律准则和道德准则,他只遵循自己的意愿,对于“唯一者”来说,没有任何东西是神圣的,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可侵犯的。“唯一者”从来不相信真理,也不讲什么道德,“唯一者”只相信自己,只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而斗争。至于上帝、法律、自由、人道、国家和社会,“一切神圣的东西均是一种束缚和桎梏。”

相关著作

《人类知识原理论》

《人类知识原理论》(Treatise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Human Knowledge)是贝克莱最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唯心主义观点的作品,他在这里批判了笛卡尔、马勒布朗士和洛克等前辈哲学家的观点,提出了“存在即被感知”的名言,以及对抽象思想的反对。这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物质主义的反驳,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数学和物理学的讨论。

第一部分的核心论点是:物质世界不存在,因为我们所感知的一切都是思想,而思想只能存在于心灵中。贝克莱认为,物质主义者错误地假设了存在着一种不依赖于感知的客观实在,即物质。他用以下三个步骤来证明这一点:

  • 第一步:感知是由思想构成的。我们所感知的一切,如颜色、声音、形状、味道等,都是我们心灵中的思想或观念。这些思想或观念不能存在于我们之外,也不能与我们无关。

  • 第二步:物质是不可感知的。物质主义者认为,我们所感知的思想或观念只是物质世界的表象或拷贝,而真正的物质世界是由不可感知的原始性质组成的,如形状、大小、运动、位置等。但贝克莱指出,这些原始性质也是我们心灵中的思想或观念,它们也会随着我们的感知而改变。因此,物质世界不可能由这些原始性质组成,而且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存在着一种不可感知的实在。

  • 第三步:物质是多余的。即使假设存在着一种不可感知的实在,它也没有任何作用或意义。因为我们只能通过感知来认识和判断事物,而不可感知的实在既不能影响我们的感知,也不能被我们的感知所影响。因此,物质世界是多余的假设,没有必要存在。

根据这三个步骤,贝克莱得出了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结论:存在即被感知。也就是说,只有心灵和其思想才是真正存在的,而物质世界则是不存在的幻象。

第二部分主要讨论了数学和物理学方面的问题。贝克莱认为,数学和物理学并不是揭示真实世界的规律和原理,而只是人类为了方便计算和操作而创造出来的工具和符号。他批判了抽象思想和普遍性的概念,认为它们都是人类自欺欺人的产物。他还批判了牛顿力学中绝对空间和绝对运动等概念,认为它们都是无意义和多余的假设。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The World as Will and Representati)在这本书中叔本华(德国哲学家)认为,世界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意志的世界,二是作为表现的世界。意志是一种盲目、无目的、无限的渴望或努力,它是康德所说的物自体,也就是世界的本质。表现是意志作为物自体在人类认知条件下的显现,包括空间、时间、因果等形式。这表现了他的主观唯心主义倾向。叔本华认为人类也是意志的表现之一,但人类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就是通过美学、道德和禁欲来超越痛苦的人生条件。

局限性

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世界是人主观意识的产物。有以下的局限性:

  • 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是人主观意识的产物,并认为一切事物都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中。事实上,自然界并不是在有了“我”的心,“我”的观念和感觉出现之后才有的,而是在“我”的心,“我”的观念和感觉还没有存在以前,就已经存在了。

  • 主观唯心主义者的时空观把空间和时间看作是存在于人的主观领域的观念形式,这和它否认世界的客观存在是分不开的。康德认为,空间和时间是人类感性直观中的先天形式,人们通过这种为认识主体所固有的先天形式去感知事物,才给予事物以空间性和时间性。马赫断言,空间和时间是“感觉系列调整了的体系”,是用来整理认识材料的工具。主观唯心主义的时空观是根本站不住脚的。科学证明,在人类出现以前,自然界就存在着,并且在空间和时间中运动发展着。

  • 主观唯心主义者否认规律性是物质本身所固有的,否认物质运动规律的客观性。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规律是人的意识的产物。如康德认为仅仅由于人的理性能力的作用,才使杂乱的现象获得一定的秩序。他说:“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这是康德哲学中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现代资产阶级的实用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本来是没有规律性的,科学规律仅仅是人们为着暂时的利益而作的有用的假设。

  • 从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论看来,真理是因人而异的,各人有各人自己的真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就在实际上取消了真理。有些唯心主义者为了摆脱这种取消真理的必不可免的逻辑结论,提出了另一种说法:真理不是个人承认的,而是社会上多数人承认的东西。太阳围绕地球转的偏见和宗教里的天堂、地狱、妖魔嵬怪等等邪说,曾经在一个时期比科学知识还普及得多,为社会上一般人所公认。相反,新发现的真理,常常不能立刻得到社会上多数人的承认。当然,一种意见只要是真理,迟早一定会得到公认。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在一定条件下,多数人的意见是比较客观的,但是无论怎样,一种观点是否是真理,不能以承认的人的多少作为衡量的标准。多数人的承认或者不承认,仍然是意识范围内的事情,把真理说成就是社会一般公认的东西,也还是主观真理论。真理是客观的,它包含着不依任何个人、集团、阶级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尽管人们的阶级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观察同一对象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结论,但是关于同一对象的真理,只能有一个,只有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才是真理。

争议

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

有学者认为,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命题不属于主观唯心主义,主要是因为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人身具备达到更高一层精神境界的优越性并通过思想意识修养来提高境界,而不是说“世界上万事万物都具备于心中”。此外,如朱熹等学者指出这句话的意义在于理之大小均在性分内具有,而没有说万事万物生于心中。因此,虽然“万物皆备于我”这句话常被解释为主观唯心主义命题,但实际上有可能是误读或者误解孟子的原意。

贝克莱是否属于主观唯心主义

关于贝克莱哲学的研究一共有四种不同的看法:

  • 第一种看法认为,贝克莱哲学是一套前后贯彻的客观唯心主义。传统看法是把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Existence is percipience,简写为E=P)为这一基本命题视为主观唯心主义的典型。其实这同贝克莱原意不符。贝克莱这里说的“存在”,是指观念的存在,即感觉、思想、情感和想象的存在。这正如他自己所说“一个观念的存在,正在于其被感知”,“我们的思想、情感和想象所构成的观念,并不能离开心灵而存在”,所以E=P只是一个逻辑分析命题。当我们提及一个观念或一个概念时,它就逻辑地蕴涵着被感知,因此,E=P不是主观唯心主义。在贝克莱时代,“物质”一词在哲学界中最流行的意义是观念的对应物,存在于心灵之外并引起我们观念的外部原因。贝克莱则认为,引起人心各种观念的外间力量或外部存在物,不应是物质而应是神,是那个大写的精神实体即上帝。可见,在贝克莱的哲学中,相应于唯物主义“物质”概念的是一种“在外界异于我们”的客观精神,因而贝克莱的哲学应该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贝克莱从主观上感知观念出发,进而“理会”到精神实体即上帝的存在,这和他肯定这种客观精神实体的第一性并不矛盾。认识论要求从直接的认识材料出发,贝克莱承认感觉是认识的泉源,这和唯物论者洛克和狄德罗是一致的。因此我们不能根据这 一点就说贝克莱的认识论是主观唯心主义。此外,在回答“感觉从何而来”这一认识论问题上,贝克莱把感觉的原因归之于上帝,把外部世界看作是上帝这种客观精神的产物。在这里,贝克莱的认识论是与他的本体论一致的,都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

  • 第二种看法认为,贝克莱哲学性质是主观唯心主义与客观唯心主义兼而有之。在这种观看来,贝克莱哲学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自始至终都贯串着主观唯心主义与客观唯心主义的矛盾,二者互为表里、互为补充,互为论证,有机地溶合在一起,舍弃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成其为贝克莱哲学。这可以从贝克莱哲学中的感知主体、感知对象和观念起因三个方面表现出来。贝克莱常用“心灵”和“精神”,作为感知主体。他所说的“心”,不是指“这个特殊的心或那个特殊的心”而是指“任何所有的心”和“一切的心”。所谓“精神”,不仅指“自我”这个精神实体,而且指“其他被造精神”和“永恒精神”(即上帝)。可见,贝克莱所说的主体,一开始就包括了“自我”和人以外的客观的精神。因此,“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个主观唯心主义的公式中,就已经包含有客观唯心主义的因素了。感知对象是“观念”。在贝克莱哲学里,“观念”和 “感觉”是同义语,二者都是指“颜色、形象、运动、气味、滋味”等“一切可感知的性质”。感 知的对象和“观念”或“感觉,是“一种东西”,“具有一个观念与感知一个观念是完全同一件事 ”。这样,贝克莱把可感的客观事物及其性质统统消溶在“感觉”或“观念”中,而“感觉”和“观念”又只能存在于人的心中。就此而言,这自然是主观唯合主义。但是,贝克莱又认为一切 存在都离不开“永恒精神”的感知,承认可感物可以“在我个人的心以外存在”,甚至整个世界都被这个“无限的普遍的精神包含着、支持着”。这显然又是客观唯心主义了。可见,贝克莱所说的感知对象也是主观唯心主义与客观唯心主义兼而有之的矛盾体。贝克莱认为观念的起因“在自己心中”,“我们只要一发动意志,则这个或那个观念就立刻可以在想像中生起”。 这显然是主观唯心主义。但在回答“感觉观念”究竟从何而来时,贝克莱又认为“一定有别的意志或精神来产生它们”,这个精神或心灵“就是上帝”。这样,正如列宁所说“贝克莱从神对人心的作用中引出‘观念’,这样他就接近了客观唯心主义:世界不是我的表象,而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精神的原因的结果”。

  • 第三种看法认为,贝克莱哲学性质是从主观唯心主义趋向唯物主义的二元论哲学。在几十年的理论生涯中,贝克莱的哲学思想后来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世界观上,贝克莱从主观唯 心主义趋向唯物主义二元论。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最终形成于1710年出版的《人类知识原理》一书。然而,在这之后直到1753年逝世这四十年间,贝克莱一直未再重提和论证“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命题及有关思想,也不再一概拒不承认物质的存在。这是因为贝克莱在其生活的中期最后阶段新建立的哲学世界观具有同时承认精神性的实体和物质性的实体二者存在的二元论形态。在认识论上,贝克莱从经验论转向唯理论。在对实际事物的认识上,贝克莱原来只相信并承认感觉经验的作用。在他看来,感觉经验告诉给人们什么,人们就应该相信什么。然而在他晚年,充分肯定了理性认识在整个人的认识活动中的重要地位。他认为只有运用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达到真理性的认识。这样,贝克莱的认识论从最初的属于经验论范围转向了唯理论一边。

  • 第四种看法认为,坚持贝克莱哲学性质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但并不是简单地重复传统观点,而是对问题的研究和认识又深入了一步。认为贝克莱哲学的三大哲学命题“物是观念的集合”“存在就是被感知”“对象和感觉原是一种东西”根本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并且从此出发,得出了“物质是虚无”的结论,从而走向相对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认为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的构成有其一定的逻辑必然性。这表现于贝克莱利用了洛克两种性质学说,认为唯物主义所说的客观物质是根本不存在的,又利用了机械论者的唯名论观点来攻击物质概念,认为只有个别的东西,没有一般的东西,物质只是没有内容空洞的名称,还利用了十七世纪唯物主义否定物质能动性的机械论缺点,否定物质的存在。由此可见,贝克莱确实也抓住了机械唯物主义,特别是洛克唯物主义经验论的缺陷所在,因此说从洛克的唯物主义转化为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具有一定的逻辑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