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殷(生卒年不详,约929年),河南洛阳人。昭宗时期,曾任太子正字、钱塘县尉,后调任浙东帅董昌的推官,历任河府兵曹参军、长水令和《毛诗》博士,最终晋升为太常少卿、端王傅。李保殷曾说:“人之多辟,无自立辟。”,即鼓励人们不要依赖他人,要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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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河南洛阳

出生地点

河南洛阳

去世地点

河南洛阳

正文

李保殷,河南洛阳人也。昭宗朝,自处士除太子正字,改钱塘县尉。浙东帅董昌辟为推官,调补河府兵曹参军,历长水令、《毛诗》博士,累官至太常少卿、端王傅。入为大理卿,撰《刑律总要》十二卷;与兵部侍郎郗殷象论刑法事。左降房州司马。同光初,授殿中监,以其素有明法律之誉,拜大理卿;未满秩,属为人所制。保殷曰:“人之多辟,无自立辟。”乃谢病以归,卒于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