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内蒙古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任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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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地点

内蒙古巴彦淖尔

母校

内蒙古大学

学位

学士

专业

法学

职业

教师

人物简介

海棠,女,1969年11月出生。1990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1月,获得蒙古国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任教授,2002年评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研究领域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债权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

主要成果

主持了国家社科《科学发展观与草原利用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地区牧民权益法律保护问题研究》等项目。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有《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法律思考》、《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国土地法律制度及其面临的问题》、《从“草原法”看牧民权益的法律保护》、《论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中国农村承包制度与蒙古国土地占有使用制度比较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