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珮芝(1890年~1968年),又名刘瑶。出生于奉天金州董家沟东莺窝石(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曾任哈尔滨市工商联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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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890年

去世日期

1968年

职位

哈尔滨市工商联原主任委员

别    名

刘瑶

简介

1968年,刘珮芝病故于哈尔滨。

个人简介

幼读私塾,13岁入金州邵氏天兴福杂货店习商,3年后被邵氏派到大连天兴福代理店,先后担任店员、会计、会计主任、营业主任。1922年担任长春天兴福第一制粉厂经理。1924年担任哈尔滨天兴福第二制粉厂经理。从此定居哈尔滨,为邵氏经营工厂40余年,直至东北解放。

1945年日本投降后,刘珮芝曾把希望寄托在国民党身上。但当国民党大员进驻哈尔滨后,使其大失所望。1946年4月,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刘珮芝参加了由哈尔滨工商界进步人士组成的“军民联络处”,并担任供给组组长。在同共产党人接触中,逐渐了解共产党的主张,佩服共产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精神,遂拥护共产党的政策和主张。1946年8月,主动接受劳资合作和劳资分红制。东北局领导人彭真、哈尔滨市委书记钟子云出席签字仪式,彭真在会上表扬了刘珮芝的积极行动。1947年9月市工商会改组,成立工商联筹委会,他被选为主任委员。期间,为平抑物价、稳定市场、教育工商业者遵纪守法、发展生产等做了大量工作。1950年当选工商联理事会理事长。在“五反”运动中,他领导的天兴福第二面粉厂是全市制粉业中惟一守法经营户。1953年8月,天兴福二厂实行公私合营,他作为私方代表,出任该厂厂长。1956年任市食品工业公司经理。

刘珮芝后半生,积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带领工商业者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得到人民的信任和爱戴。连任6届哈尔滨市工商联主任委员,省、市政协副主席,省、市民建主任委员,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民建中央委员。1968年病故于哈尔滨。

进步行为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国民党大员接收哈尔滨3个多月。他目睹了政府大员们倒卖黄金,扰乱市场,中饱私囊等种种丑行,对国民党失去信心。

1946年4月28日,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市。刘珮芝参加了哈尔滨市工商界进步人士组成的军民联络处,担任供给组长,常与干部战士接触,衷心敬佩共产党人风格,拥护共产党的政策。

1946年7月,哈尔滨市总工会主席常景林与刘珮芝谈话中,讲到了要在工厂实行劳资合作、解决劳资纠纷的政策。他当即表示:同意在制粉厂试点。8月19日,天兴福制粉二厂劳资双方,正式签订了劳资合作和劳资分红契约。中共中央东北局领导人彭真、哈尔滨市领导人钟子云等出席了签字仪式。彭真在讲话中,表扬了刘珮芝的开明态度和进步行动。1947年,松江省实行土地改革。刘珮芝因在肇东县有耕地4200亩,肇东县农民要把他揪回清算。对此,哈尔滨市政府根据保护工商业者的政策和其本人表现,经请示东北局李富春,劝说农民,免于揪斗。刘珮芝感动至深,表示“一定要跟着共产党走!”

1947年,市政府的6万吨原煤交由工商界推销,刘珮芝具体负责抓这项工作。由于他积极努力,半年就完成了任务。

1952年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刘珮芝作为工商界代表人物,能按章办事,守法经营,在全市物价和偷税漏税大检查中,制粉二厂被评为制粉业中唯一守法户。他还积极协助政府,帮助和教育工商业者遵守政府法令,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对发展生产起了很好的作用。

刘珮芝积极拥护党的政策,赢得了广大工商业者的拥戴以及党和政府的信任。1950年当选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委员、市人民政府监察委员;1951年当选为市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