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四新,男,侗族,1966年9月生,湖南邵东人,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三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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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湖南邵东

出生日期

1966年9月

民族

侗族

职位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

简介

现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

人物履历

曾任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9年5月,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人物经历

1984年10月至1986年7月在贵州省粮食学校油脂加工专业学习。

1986年8月至1992年9月任贵阳植物油厂车间副主任、质量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团总支副书记。

1992年9月至1994年7月在贵州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学习<大专>。

1994年7月至1995年4月任贵阳市油脂公司干部。

1995年4月至1998年4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副科级)。

1998年4月至2000年4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秘书科科长、助理审判员、目标办负责人(正科级)(其间:1999年9月至1999年11月在贵州省委党校第21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习〈函授本科〉)。

2000年4月至2001年8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目标办负责人。

2001年8月至2004年8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贵州大学民商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审判员。

2006年5月至2009年6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审判员(正处级)。

2009年6月至2011年11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2年2月14日,当选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第九届黔东南州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18日,当选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9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王四新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