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鸿,男,1965年1月出生,江西临川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进修于南昌大学法学院中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班。曾任江西省抚州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法制科副主任科员。现任江西省抚州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省律师协会非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抚州地区电大法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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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965年1月

职业

律师

毕业院校

华东政法学院

主要成就

3篇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奖

正文

主要贡献:在部队,4次受到连嘉奖,获"服务业标兵"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1990年12月参加全省首次从"五大"毕业生中择优聘干考试,获全县第一名。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程序公正》等3篇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奖。几年来,担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16家,培养法律人才100多名,办理各类案件200余件,其中在省内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60余件,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挽回经济损失3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