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05年4月26日16时50分在乌鲁木齐逝世,享年89岁。
人物经历
青年时期,他怀着抗日救亡的坚定信念和强烈的爱国热情,参加了牺盟会并于1938年6月到陕北延安参加了抗大学习,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懂得了抗日救国的革命道理,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他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抗日战争时期,李廷智同志先后在陕北瓦市抗大、北方分局党校学习,历任河北阜平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警卫队政治指导员,边区警卫大队、保卫部、陕北教导旅一团政治处保卫干事,陕北清泉沟教导旅一团政治处保卫股长等职,参加了数次反扫荡战役。
解放战争时期,李廷智同志先后担任了第一野战军六军十六师政治部保卫科副科长、科长等职。为抗击国民党反动派对解放区及延安的进犯,他先后参加了荔北、榆林、西府、瓦子街、保卫延安、渭北、兰州等战役。
新疆和平解放以后,李廷智同志先后担任二十二兵团二十六师七十七团政治处主任、政委,新疆工程建设第一师政治部副主任,兵团玛河水利工程处副政委,八一糖厂筹备处主任兼党办主任、政委,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供销部政委等职。他在团结、教育、改造起义部队和研究探索部队从战争年代转入和平建设时期如何加强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他坚决执行上级决定,团结广大干部战士,克服难以想象的各种困难,在创建军垦团场,开创新中国西部边疆屯垦戍边的伟大事业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响应中央开展工业化建设的号召,积极参加和组织了大型工业企业——新疆八一糖厂的建设,通过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该厂按期投产,填补了西北地区没有制糖工业的空白。
十年动乱期间,李廷智同志被强加了莫须有的罪名,遭到残酷的打击迫害。1973年,兵团党委对李廷智同志进行了平反和落实政策,同年3月,被任命为兵团化工厂第二政委,此后又先后担任了自治区供销社党委副书记、顾问,石河子地区地委副书记,自治区农垦总局副局长兼石河子市委副书记、市长、石河子农工商联合企业总经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兼农八师师长,兵团顾问组顾问兼兵团商业局党委书记等职。1987年8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离职休养,享受正省级医疗待遇。
李廷智同志在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兼农八师师长期间,坚决贯彻兵团党委关于“积极发展生产”的方针,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职工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他大力倡导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有力促进了农八师乃至全兵团各项事业的发展;他执政为民,公道正直,维护了党风的纯正;他实事求是,公正无私,纠正了大量冤假错案;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他胸怀坦荡,公正无私,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尤其重视选拔、培养和关心爱护干部,注重落实干部政策,促进了兵团恢复后的稳定和发展;他作风民主,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团结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他坚持原则,顾全大局,谦虚谨慎,光明磊落,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和人格魅力,深受兵团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尊敬。
1983年,他退居二线,担任兵团顾问以至光荣离休以后,不顾年迈体弱,继续关心兵团事业的发展,经常为兵团提建议、出主意,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称赞和尊重。
人物逝世
2005年4月30日,在乌鲁木齐殡仪馆庄严肃穆的松鹤大厅内,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界人士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挥泪告别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兵团原副司令员李廷智同志。
李廷智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4月26日16时50分在乌鲁木齐逝世,享年8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