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河南汝南人,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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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河南汝南

出生日期

1964年5月

简介

曾任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

2023年6月,经郑州市委批准,郑州市纪委监委对张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保开除党籍处分。

人物履历

1979.12-1985.12 河南新乡市军分区、新乡市武警支队服役

1985.12-1987.03 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九科干部

1987.03-1991.01 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九科副科长

1991.01-1994.02 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团委副书记

1994.02-1994.04 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政委

1994.04-1994.11 河南焦作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

1994.11-1997.07 河南博爱县公安局局长

1997.07-2002.05河南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2.05-2009.01 河南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侦察员

2009.01-2013.01 河南焦作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侦察员

2013.01,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人物事件

2020年9月,浙江、安徽、河南三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共对45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张保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023年3月消息,郑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张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郑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6月,经郑州市委批准,郑州市纪委监委对郑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保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提供帮助;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安排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支付个人费用,搞钱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协调司法案件、公安交管执法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保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