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曾任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78.09-1982.09 云南农业大学植保专业学习
1982.09-1984.03 丽江县农科所工作
1984.03-1984.06 丽江县大具区副区长
1984.06-1985.10 丽江县大具区代区长(正科级)
1985.10-1986.10 丽江县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
1986.10-1990.06 丽江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0.06-1992.12 云南省农科院高山植物研究所筹备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1992.12-1995.09 云南省农科院高山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1995.09-2004.03 云南省农科院高山植物研究所所长
2004.03-2008.02 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02-2018.02 丽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8.02,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6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杨静全当选为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0年8月25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静全同志辞去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环境问责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丽江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被长期违规侵占破坏以及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2018年10月20日,省纪委省监委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经查,丽江市委、市政府,玉龙县委、县政府,玉龙县拉市镇党委、镇政府,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及有关责任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暂停新建、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政策要求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上报虚假情况;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被长期违规侵占破坏等问题,整改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旅游活动无序发展整治不力、不到位;对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度假区高尔夫球场项目违规建设、未批先建、违规变更等问题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存在失职失责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根据有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经省委同意,省纪委省监委对丽江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被长期违规侵占破坏以及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给予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丽江市副市长杨静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