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华,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浙江省青田人,研究生学历,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西藏自治区高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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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日期

1959年6月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浙江省青田

政党

中国共产党

简介

2018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1976年至1992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水泥厂小车队工作,先后任班长、副科长

1992年至1998年,任西藏自治区拉萨水泥厂销售科副科长

1998年至2005年,任西藏自治区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至2014年,任西藏自治区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4年至2018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高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副厅级,2015年11月9日任西藏自治区高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4月18日,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西藏自治区高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吴振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18年7月15日,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批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西藏高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长吴振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振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大搞钱色交易,收受贵重礼品;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长期沉迷于赌博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据为己有,为他人谋利,大肆收受、索要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私分国有资产。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涉嫌犯罪。

吴振华身为中共党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西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振华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