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文,男,1968年10月出生,原晋城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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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968年10月

职业

原晋城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人物介绍

中共党员,2006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晋城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在任职期间,利用其分管煤矿安全和复产验收等工作便利,收受下属企业负责人钱物108.0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有441.8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晋城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并报晋城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