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半边红李子因果实向阳面呈紫红色,背面绿色,故名“半边红”,是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绥江半边红李子的:李子品种、历史渊源、产品特点、生产情况、生长环境、分布情况、营养价值、药用价值、适合人群、地理标志等介绍

别名

绥江半边红、云南半边红、姐妹果、脆红李

拉丁学名

Prunus salicina Lindl.

植物界

被子植物门

双子叶植物纲

蔷薇科

梅属

分布区域

云南省最北端,金沙江下游绥江县南岸镇、新滩镇石龙村

二名法

嘉庆子、李子

批准时间

2019年6月24日

产地名称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5号

品质特点

个大肉厚、肉质爽脆、酸甜可口、气味芳香

地理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简介

绥江半边红李子,因果实向阳面呈紫红色,背面绿色,故名“半边红”。绥江县地处金沙江河谷地带,气候、土壤、光照适宜发展半边红李子产业。半边红李子果实色泽艳丽、个大肉厚、肉质爽脆、酸甜可口、气味芳香,含有多种营养成分,抗氧化剂含量高,具有促进消化、清肝利水、降压镇咳、美容养颜的功效。

2019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绥江半边红李子”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李子品种

云南“半边红”李子为蔷薇科植物,果实向阳面呈紫红色,背面绿色,故名“半边红”。属离核、脆肉型,果肉淡黄色,皮薄,具腊质、具香气,口感清爽。

绥江半边红李子

云南“半边红”李子产自生态高山,色质艳丽、个大肉厚、肉质爽脆、酸甜可口、气味芳香,李子中含有多种营养成分,有养颜美容、润滑肌肤的作用,李子中抗氧化剂含量高的惊人,堪称是抗衰老、防疾病的超级水果。经常食用“半边红”,能使颜面光洁如玉,实为现代美容美颜不可多得的天然精华。

历史渊源

绥江半边红李子是绥江县本地品种,有着70年的栽培历史。1997年,绥江县农业部门在新滩镇老鸦山村农业普查时发现该品种,因果实向阳面着紫红色,背面绿色,这种李子得名“半边红”。

绥江半边红李子

1999年6月,绥江县农业局进行“半边红李”品种资源调查时,在新滩镇银厂村2组老鸹山一村民屋后发现1株树龄15年左右的大果“半边红”李树。通过田间初选→复选、中试→决选,历时10余年选育出了优质、大果的绥江半边红李子。2015年通过云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正式命名为“绥江半边红李”,品种登记号为云李1号。

历经农技部门多代选优繁殖,半边红李子已成为绥江县的品牌农业产品。

产品特点

感官特征

绥江半边红李子果实近扁圆形,果面光滑,颜色以半边暗红晕为主,缝合线浅,果点明显,分布均匀,果皮薄,具蜡质、离核,核小,果肉呈黄绿色,质脆细腻,酸甜适中,耐贮藏。果形指数0.86,平均单果重30.7克。果实主要特点为脆、甜、香、艳。

绥江半边红李子

品质指标

绥江半边红李子果实总糖含量≥5.78%,总酸≤1.28%,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1.1%,维生素C含量≥2.0毫克/100克,氨基酸总量≥3.39克千克,糖酸比在1︰0.09~5.3︰1之间。

生产情况

2017年,绥江县产半边红李子3万吨,产值1.5亿元。

绥江半边红李子

2018年,绥江县半边红李子种植面积达9.47万亩,投产面积5.14万亩,产量4.5万吨,产值达1.8亿元。

生长环境

对气候的适应性强,对土壤只要土层较深,有一定的肥力,不论何种土质都可以栽种。对空气和土壤湿度要求较高,极不耐积水,果园排水不良,常致使烂根,生长不良或易发生各种病害。宜选择土质疏松、土壤透气和排水良好,土层深和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方。

绥江半边红李子

地质地貌

绥江半边红李子种植区位于长江东转地云南省最北端的金沙江下游,肩挑溪洛渡、向家坝两大巨型水电站,主要是山地地形,起伏侵蚀剥蚀低台地、低山、平坦河流高阶地等地貌。土壤类型主要是中性砂岩类残积物(紫色砂页岩)形成的紫色土和部分已经水改旱的水稻土,pH值5.5~6.5,耕层深厚,土质疏松,透气性好。

气候条件

绥江半边红李子种植区属北亚热带季风型海洋性气候,全年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干雨季节明显,年平均气温17.9℃,年降雨量1063.8毫米,年日照时数1169.3小时,有效积温5774.3℃,全年无霜期320天。荣获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特有的气候条件造就了绥江半边红李子独特的品质。

水文情况

绥江半边红李子种植区主要河流是过境的金沙江,流经绥江县共82千米,县境内最大河流大汶溪系金沙江的一级支流。全县水资源丰富,无工业污染,水质优良。

分布情况

主要种植区位于云南省最北端,金沙江下游绥江县南岸镇、新滩镇石龙村,属亚热带、暖温带共存的高原季风立体气候。

营养价值

云南“半边红”李子含糖、微量蛋白质、脂肪、胡萝卜素、维生素B1.B2.C,烟酸、钙、磷、铁、天门冬素、谷酰胺、丝氨酸、甘氨酸、脯氨酸、苏氨酸、丙氨酸等成分。

每100克李子的可食部分中,含有能量117.2~221.9千焦,糖8.8克,蛋白质0.7克,脂肪0.25克,维生素A原(胡萝卜素)100--360微克,烟酸0.3毫克,钙6毫克以上,磷12毫克,铁0.3毫克,钾130毫克,维生素c 2~7毫克,另外含有其他矿物质、多种氨基酸、天门冬素以及纤维素等。

药用价值

云南“半边红”李子性平、味甘、酸;入肝、肾经。具有生津止渴、清肝除热、利水的功效;主治阴虚内热,骨蒸痨热,消渴引饮,肝胆湿热,腹水,小便不利等病症。

(1)、促进消化:胃酸和胃消化酶的分泌,有增加肠胃蠕动的作用,因而食李能促进消化,增加食欲,为胃酸缺乏、食后饱胀、大便秘结者的食疗良品。

(2)、清肝利水:新鲜李肉中含有多种氨基酸,如谷酰胺、丝氨酸、甘氨酸、脯氨酸等,生食之对于治疗肝硬化腹水大有种益;每天食用3个李子,对慢性肝炎有很好的疗效。

(3)、降压镇咳:李子核仁中含苦杏仁甙和大量的脂肪油。药理证实,它有显著的利水降压作用,并可加快肠道蠕动,促进干燥的大便排出,同时也具有止咳祛痰的作用。

(4)、美容养颜《本草纲目》记载,李花和于面脂中,有很好的美容作用,可以‘“去粉滓黑黯”,“令人面泽”,对汗斑、脸生黑斑等有良效。

适合人群

发热、口渴、虚痨骨蒸、肝病腹水者,教师、演员音哑或失音者,慢性肝炎、肝硬化者尤益食用。

李子含高量的果酸,多食伤脾胃,过量食用易引起胃痛,溃疡病及急、慢性胃肠炎患者忌服。

多食易生痰湿、伤脾胃,又损齿。故脾虚痰湿及小儿不宜多吃。

同蜜及雀肉、鸡肉、鸡蛋、鸭肉、鸭蛋食,损五脏;勿同麋鹿肉食。(引自《饮食须知》)

1.发热、口渴、虚痨骨蒸、肝病腹水者,教师、演员音哑或失音者,慢性肝炎、肝硬化者尤益食用。

2.李子含高量的果酸,多食伤脾胃,过量食用易引起胃痛,溃疡病及急、慢性胃肠炎患者忌服。

3.多食易生痰湿、伤脾胃,又损齿。故脾虚痰湿及小儿不宜多吃。

4.同蜜及雀肉、鸡肉、鸡蛋、鸭肉、鸭蛋食,损五脏;勿同麋鹿肉食。(引自《饮食须知》)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绥江半边红李子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昭通市绥江县所辖中城镇、南岸镇、新滩镇、会仪镇、板栗镇共计5个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3°47′~104°16′,北纬28°21′~28°40′。

绥江半边红李子

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

绥江半边红李子适宜区域位于绥江县沿金沙江河谷海拔400米~1000米的区域。

2、品种选择

选择绥江县选育的果形端正、色泽鲜艳、酸甜适口、果个大、果肉硬、风味浓、丰产性好、抗病力强、绥江半边红李子。该品种具有自花结实力强、早果丰产、大小年不明显、稳产性好、耐贮运等特点。

3.1、繁育种苗

采用实生毛桃苗作为砧木繁育嫁接苗,选择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的当年生枝条作接穗,在冬春季(上年12月~次年2月)和夏季(5月~6月)进行嫁接繁育种苗。

3.2、规范定植

①种苗选择:选择合格嫁接苗作为种苗。

②栽种时期:在春季和秋季均可栽种,在秋季栽种较好。

③栽种规格:以株距3米、行距4米,每亩栽种55株为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用合理的种植密度。

3.3、肥水管理

实施果园套种绿肥,增施有机肥,施足基肥,分次追肥,配方施肥。在水份管理上宜润怕旱忌涝。

①基肥:早施基肥,以8月中下旬~9月上中旬最佳,主要施用迟效性农家肥为主,配合施用磷钾肥。

②追肥:分别在花前、幼果膨大期和果实生长后期追施速效复合肥。

③水分管理:在干旱地区灌水抗旱,在低洼地块注意雨季排涝。

3.4、田间管理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采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应用绿色防控措施,科学合理综合防治。严格执行《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393)的有关规定。

修剪时间:冬季修剪和夏季修剪,以冬季修剪为主,夏季修剪为辅。

修剪方法:主要有短截、疏枝、回缩、缓放、抹芽、摘心、拉枝等,各种方法合理综合应用。

3.5、果实采收

根据果实成熟度、用途和市场需求综合确定采收日期。按照《绿色食品绥江县半边红李外观等级(DG5306/27)》规范执行。采收时期在7月初至8月底进行,采摘时尽量避免机械损伤并保留果粉,按照四级包装及时销售或入库冷贮藏。

3.6、生产记录

绥江半边红李子生产的全过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农药肥料使用情况、采收加工运输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 质量安全规定

绥江半边红李子种植严格按照《绿色食品 绥江半边红李生产技术综合规程》;产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专用标志使用

严格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使用制度。在保护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签定标志使用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