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颙(1411-1474),明代进士,曾任户部主事。他于1474年去世。另有一位同名的李颙(?~1480),字思诚,广东博罗县人,明朝正统元年(1436)进士,官至工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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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诚

淡轩

所处时代

明代

正文

李颙(1411~1474),字思诚,号淡轩,又号罗浮山人。明代博罗县人。1436年(明正统元年)登进士,授户部主事。1445年(正统十年)调刑部主事,1449年(正统十四年)升福建按察使司佥事,满3载考察,以“廉能首称”,迁任福建布政使司参政,奉诏提督边务,肃清海道。时莆田有一大恶棍游益纲,依仗其有人在朝廷当官,为非作歹,欺压良善,大为民害,无人敢治。李颙掌握其犯罪事实后,将其绳之以法,将所侵夺的土地悉还其主,毁人房屋而自建的,悉数没收充公,当地民众大悦。1456年(景泰七年)山东大饥,百姓纷纷逃荒。李颙正以本职调任山东,即疏请开仓赈恤,饥民因此得救,外出逃荒者陆续返回。1458年(明天顺二年)进右布政使。1460年(天顺四年)入觐,明英宗诏令吏部选拔全国诸司、府、州、县官操履端严、政绩卓著者,得10人,李颙便是其中之一。次年转左布政使。升任工部右侍郎。1469年(成化五年)京畿多水患,颙上疏请筑芦沟河,以浚导之。明宪宗即令其总管此工程,克日完工。翌年,奉命督军民3万余人,修筑天津迤北一带河口,被毁河口得以修复。1471年(成化七年)钱塘江洪水泛滥,冲决堤岸5000余丈(近17公里),毁坏民舍无数。李颙奉命督理修筑近一年,功成,沿江百姓得以安居。钱塘事竣,以病乞休归里。初归时于兴仁巷构屋,延师以训里族子弟,又于榕溪旁筑一草庐,常与贤士闲聊其间,而所居仅足于蔽风雨。不久即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