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长江三角洲简称为长三角,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一体化”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最高形态,通过城市间合作、省级联动和一体化政策措施,推动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的高质量发展。目标是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
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长三角地区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和创新中心。1982年,国务院成立上海经济区,以上海为中心,还包含周围10多个城市。到1997年组成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2003年,随着长三角地区的正式扩容,经济圈概念开始形成。2008年,国务院发布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201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正式实施,确定了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宣布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中国战略,并强调推进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2019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根据战略发展要求,长三角经济规模稳步提升。2022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已达29万亿元,占全国1/26的面积,1/6的人口,连续五年创造全国近1/4的经济总量,诞生了世界第六大城市群,区域内8个地级以上城市入围全国“万亿俱乐部”,占全国1/3。
背景
发展基础
长三角一体化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了规划协调、要素合作、 机制对接、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国战略四个阶段,一体化程度和水平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作为中国战略推进各省市协同发展的良好基础,也具备更高起点上推动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条件。
长三角一体化区域经济实力较强,经济总量约占全国1/4,全员劳动生产率位居全国前列。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公共服务相对均衡,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初步形成,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其科教资源丰富,拥有上海张江、安徽合肥2个综合性中国科学中心,全国约1/4的“双一流”高校、中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区域创新能力强,年研发经费支出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均占全国1/3左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研发强度均超过3%。科创产业紧密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渗透融合,集成电路和软件信息服务产业规模分别约占全国1/2和1/3,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创新共同体和产业集群。
开放合作协同高效。拥有通江达海、承东启西、联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口岸资源优良,国际联系紧密,协同开放水平较高。拥有46个开放口岸,进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对外投资分别占全国的37%、39%和29%,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形成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统一市场体系联建共享,“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成为全国品牌,营商环境位居前列。设立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建立G60科创走廊等一批跨区域合作平台,三级运作、统分结合的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有效运转。
重大基础设施基本联通。交通干线密度较高,省际高速公路基本贯通,主要城市间高速铁路有效连接,沿海、沿江联动协作的航运体系初步形成,区域机场群体系基本建立。电力、天然气主干网等能源基础设施相对完善,防洪、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光纤宽带、4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在全国领先。
生态环境联动共保。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全国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城市较为密集,河长制湖长制率先施行并在全国推广。空气、水、土壤污染联防联治联动机制逐步完善,太湖、淮河等流域合作治理取得明显成效。333条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质Ⅲ类及以上占77%,41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9%。
公共服务初步共享。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依托名牌高校成立了4家跨区域联合职业教育集团,城市医院协同发展联盟成员已覆盖长三角30个城市112家三甲医院,养老服务协商协作机制初步建立。跨区域社会保障便利化程度明显提高,目前参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近23.6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约54亿元。
城镇乡村协调互动。城镇体系完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星罗棋布,城镇之间经济社会联系密切。上海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较好发挥,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等城市群建设成效明显,同城化效应日益显现。城乡发展比较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相对较小,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成功发展模式。

机遇挑战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中国经济优化升级交汇融合,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带来新机遇。同时也带来挑战,国际环境多变,面临区域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跨区域共建共享共保共治机制尚不健全,科创和产业融合不够深入,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尚未建立等问题。
意义
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中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引领中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综合实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习近平在“八八战略”中提出了“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区位优势,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思想。这一思想对加快区域一体化合作新优势的培育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也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为中国战略提供了前瞻性探索和理论依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从高效率高效益发展、协同协调发展、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和绿色发展四个方面着力,推动长三角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生产力水平,并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做出示范引领。
概念释义
长三角一体化是中国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而提出的发展战略规划。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发展历史
长三角一体化的历史使命根植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追求。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上海为中心”的构想提出以来,长三角一体化一直被视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其使命在于实现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并推动中国走向全球经济舞台的中心。
规划协调阶段
1982年12月22日,成立了“国务院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明确“以上海为中心,包括长江三角洲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等城市”成立经济区。为了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这是长三角经济圈的最早雏形。最初的管辖范围是以上海为中心,经济区包括上海和江苏、浙江两省的10个市、55个县。次年8月18日,在上海举行了上海经济区规划工作会议,除了上述10个城市外,安徽省也派出观察员参会。1984年2月,上海经济区省市长会议在上海召开,安徽首次成为经济区成员并参会。这是安徽与长三角地区的首次接触,也是上海经济区的第一次扩容。
1986年7月《上海经济区章程》获得通过,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合作框架。198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东南沿海的福建省正式加入上海经济区,从而使这个范围扩大到五省一市。1988年6月,在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上海经济区规划办被撤销。但上海经济区作为全国最发达、实力最雄厚的区域,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探索经济体制改革和一体化联动的实验基地,做了一系列探索性工作。7月,上海经济区最后一次省市长会议在上海举行,处理各项善后工作。至此,规划办历时5年多的艰苦试验画上了句号。
要素合作阶段
1992年,长三角地区由最初的十个“元老”城市加上舟山、扬州、南京和镇江,共14个城市的经济协作办公室发起组织,成立了长三角14城市协作办主任联席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到1997年,上述14个城市的市政府和新成立的泰州市共同协商,自愿组成了新的经济协调组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重新启动了长三角经济圈。不过,相比于15年前的“上海经济区”,范围已大幅缩小。2001年的组织形式为副省级会议,开展了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
机制对接阶段
2003年被业内称为“长三角元年”。3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与上海、江苏的党政领导座谈交流,签署经济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合作、联动发展。在习近平提议下,长三角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就建立定期会晤机制达成共识。同年8月,长三角南京峰会接纳了浙江台州作为新成员,形成了15+1的新格局。这是长三角地区的正式扩容,地理概念首次实现突破,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圈概念开始形成。在2004年3月初,采用“长三角15个城市+黄山”的模式,共同建立了第一个跨区域的无障碍旅游区。这是安徽与长三角地区进行的一次实质性专题合作。
2004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上,安徽省合肥、马鞍山和江苏省盐城、淮安以及浙江省金华、衢州等6个城市表达了加入长三角协调会的意愿。
2005年12月25日,首次长三角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在杭州召开,长三角区域合作正式纳入三省市最高决策层视野。会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区域合作,参与国际竞争并提升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2007年5月15日,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座谈会确定将长三角范围从16个市扩展至两省一市,这是长三角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11月,首次提出了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概念,成为长三角发展的战略目标。
2008年金融危机是一个转折点,经济全球化的强劲势头受到了猛烈冲击,全球贸易增速急剧下降,近5年来仅仅与全球GDP增速持平,“泛长三角”进入中央视野,原本由江浙沪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参加的座谈会迅速响应,邀请安徽参加,奠定了目前的格局。会议提出联手应对挑战,增强区域发展的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反映在区域发展的界面上,就是那些高度嵌入全球生产体系的部分,会在第三层次的空间属性的传导影响下,率先感知冲突的激化,并亟须重新审视空间属性的经济特征,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这种背景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开始进入新的阶段,以中国战略的强力介入和中国权力对区域政策空间逻辑的调节及其对空间尺度的明确定位为突出特征。
2010年3月,合肥、盐城、马鞍山、金华、淮安、衢州6个城市正式加入长三角朋友圈,使得成员从之前的“15+1”变为22个城市。随后,2013年4月,徐州、芜湖、滁州等8个城市加入,扩大到30个城市。
2011年,主要领导座谈会在合肥举行,标志着安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2013年,座谈会围绕加快转型升级、打造长三角经济“升级版”的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首次提出了“升级版”概念。
201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在此背景下,长三角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有了更详尽、明晰的路线图。确定长三角城市群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的26个城市,其中安徽有8个城市。随后的座谈会都聚焦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2018年年初,由三省一市联合组建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挂牌成立。2018年6月在上海举行的座谈会关注高质量一体化,通过《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一2020年)》。
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国战略阶段
2018年初,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成立,进一步推动三省一市的合作,加深了一体化的全面推进。11月,以中央领导小组为组织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中国战略。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
2019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长三角定位为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并提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11月《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公布方案指出,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同年12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 (面积35.8万平方公里)。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在安徽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紧紧抓住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成效。
2021年5月26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江苏无锡举行。会议围绕探索新的发展格局路径、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以及增强协同高质量发展动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形成广泛共识。
2023年6月5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将在安徽合肥举行。11月30日,习近平30日上午在上海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他强调了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在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战略体系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在实施过程中,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市场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重点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更高水平的协同开发。同时,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提升配置全球资源能力和增强创新策源能力,努力将长三角打造成为中国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坚持创新共建、协调共进、绿色共保、开放共赢、民生共享等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长三角一体化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创新共建、协调共进、绿色共保、开放共赢、民生共享。
坚持创新共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人才流动和科研资源共享,整合区域创新资源,联合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共同完善技术创新链,形成区域联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技术创新体系。
坚持协调共进。着眼于一盘棋整体谋划,进一步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和跨界区域合作,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
坚持绿色共保。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共同打造绿色发展底色,探索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
坚持开放共赢。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对接国际通行的投资贸易规则,放大改革创新叠加效应,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营造市场统一开放、规则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发展环境,构建互惠互利、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开放发展新体制。
坚持民生共享。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扩大配置范围,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普惠便利,让长三角居民在一体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民共同富裕。
战略定位
五大战略定位包括: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这些定位赋予了长三角重要的使命和任务,要求长三角成为全国发展的引领者和示范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发展目标
2025年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收入差距和城乡GDP差距明显缩小,城镇化率达到70%。
科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研发投入强度和高技术产业比重显著提高。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铁路网和高速公路密度明显增加,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
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显著提升,空气质量和水质达标率明显改善,单位GDP能耗下降。
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受教育年限和期望寿命都有显著提高。
一体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营商环境显著改善。这些成就为长三角地区的协同开放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35年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重点任务
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加强跨区域协调互动,提升都市圈一体化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区域联动协作、城乡融合发展、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
强化区域联动发展。提升上海服务功能,形成有影响力的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推动上海品牌和管理模式全面输出,为长三角高质量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服务。发挥苏浙皖比较优势,强化分工合作、错位发展,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加强区域合作,畅通长三角市场网络、交通建设。加强长三角中心区与苏北、浙西南、皖北等地区的深层合作,加强徐州、衢州、安庆、阜阳等区域重点城市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
加快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以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一卡通为着力点,加快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都市圈建设,提升都市圈同城化水平。推进都市圈协调联动。加强都市圈间合作互动,高水平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城乡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全面推进人的城镇化,提升乡村发展品质,加强独具自然生态与地域文化风貌特色的古镇名村、居住群落、历史建筑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全面繁荣乡村文化。
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推动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联合推动跨界生态文化旅游发展,形成自然生态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充分利用的生活休闲开敞空间,加快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发展,加强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协作,共同打造长三角绿色美丽大花园。
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科创中心建设为引领,打造产业升级版和实体经济发展高地,不断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势,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联合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建产业创新大平台,强化协同创新政策支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推动协同创新的强大合力。
加强产业分工协作。共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按照集群化发展方向,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合力发展高端服务经济。加快服务业服务内容、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共同培育高端服务品牌,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坚持市场机制主导和产业政策引导相结合,完善区域产业政策,强化中心区产业集聚能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优化重点产业布局和统筹发展。
推动产业与创新深度融合。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跨区域协同。依托创新链提升产业链,围绕产业链优化创新链,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打造产业链为基础、创新链为引领的产业升级版。共同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互联网新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
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坚持优化提升、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互联互通、分工合作、管理协同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保障。
协同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加快建设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于一体的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构建高品质快速轨道交通网。提升省际公路通达能力。加快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对高峰时段拥堵严重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实施改扩建,形成便捷通达的公路网络。合力打造世界级机场群。编制实施长三角民航协同发展战略规划,构建分工明确、功能齐全、联通顺畅的机场体系,提高区域航空国际竞争力。协同推进港口航道建设。推动港航资源整合,优化港口布局,健全一体化发展机制,增强服务全国的能力,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协作的世界级港口群。
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协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建设高速泛在信息网络,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共同推动重点领域智慧应用。大力发展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专业化服务,提升各领域融合发展、信息化协同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合力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积极推进以“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为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发展,打造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协同推进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建设油气基础设施。完善区域油气设施布局,推进油气管网互联互通。编制实施长三角天然气供应能力规划,加快建设浙沪联络线,推进浙苏、苏皖天然气管道联通。加快区域电网建设。完善电网主干网架结构,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提高区域电力交换和供应保障能力。协同推动新能源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积极开发陆上风电与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鼓励新能源龙头企业跨省投资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加强省际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长江为纽带,淮河、大运河、钱塘江、黄浦江等河流为骨干河道,太湖、巢湖、洪泽湖、千岛湖、高邮湖、淀山湖等湖泊为关键节点,完善区域水利发展布局。完善湖泊综合管控体系,加强湖泊上游源头水源涵养保护和水土保持,强化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加快实施引江济淮工程,完善引江济太运行机制。
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生态空间共保,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努力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
共同加强生态保护。合力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和修复,确保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保护好长三角可持续发展生命线。共同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强化省际统筹,加强森林、河湖、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推进环境协同防治。推动跨界水体环境治理。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促进跨界水体水质明显改善。联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切实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加强固废危废污染联防联治。统一固废危废防治标准,建立联防联治机制,提高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
推动生态环境协同监管。完善跨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污染赔偿机制。健全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加大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提升区域污染防治的科学化、精细化、一体化水平。
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政策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一体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创新跨区域服务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开展异地就医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共享高品质教育医疗资源。推动教育合作发展。协同扩大优质教育供给,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打造健康长三角。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推动大中城市高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布局,采取合作办院、设立分院、组建医联体等形式,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范围。
推动文化旅游合作发展。共筑文化发展高地。加强文化政策互惠互享,推动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提升区域文化创造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共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深化旅游合作,统筹利用旅游资源,推动旅游市场和服务一体化发展。建设旅游信息库,建立假日旅游、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等信息联合发布机制。探索推出“畅游长三角”“惠民一卡通”“旅游护照”等产品,改善游客旅游体验。
共建公平包容的社会环境。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共同建设平安长三角。合力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提高就业创业水平。制定相对统一的人才流动、吸引、创业等政策,构建公平竞争的人才发展环境。打造诚信长三角。推动诚信记录共享共用,健全诚信制度,建立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各类主体的诚信感受度。
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
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协同推进对外开放,深化开放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共建高水平开放平台。协力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高水平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打造规模更大、质量更优、创新更强、层次更高、成效更好的世界一流博览会。推动虹桥地区高端商务、会展、交通功能深度融合,建设中央商务区和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进一步增强服务长三角、联通国际的枢纽功能。共同构建数字化贸易平台。积极对接全球电子商务新模式新规则新标准,联合加强数字化贸易平台建设,加强跨境电商国际合作,推动国际贸易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加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加快推进国际产业双向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依托上海国际大都市和南京、杭州、合肥等中心城市,高水平打造国际组织和总部经济聚集区。
协同推进开放合作。推动重点领域开放合作。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农业领域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市场准入,不断提升协同开放合作水平。共同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稳步扩大对外投资,进一步优化结构、拓展布局、创新方式、提升水平,共同推动对外投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深化国际人文合作。加强多层次多领域国际人文交流,着力打造国际人文交流汇聚地。
合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大通关一体化。深化口岸合作,加强协调对接,提升通关一体化水平。共同打造国际一流市场环境。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国际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引进海外人才,提升国际高端要素集聚能力。
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
建立规则统一的制度体系。健全政策制定协同机制。建立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政策制定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建立标准统一管理制度。加强长三角标准领域合作,加快推进标准互认,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
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共建统一开放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协作,推动人力资源、就业岗位信息共享和服务政策有机衔接、整合发布,联合开展就业洽谈会和专场招聘会,促进人力资源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在区域间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加快金融领域协同改革和创新,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能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完善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推进现有各类产权交易市场联网交易,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合作机制。加强地方立法、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形成有效的合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合作水平。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运营平台跨区域合作。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区域协调机制的作用,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
相关文件
长三角一体化相关文件时间 | 文件名 |
2008年9月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0年6月 |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
2016年6月 |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
2018年7月 | 《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2018年12月 | 《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 |
2019年10月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
2019年12月 | 《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 |
2020年4月 | 《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 |
2020年7月 | 《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 |
2020年9月 | 《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 |
2021年7月 | 《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
2021年6月 |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 |
2022年2月 |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
2023年3月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2023年10月 | 《关于全面深化长三角计量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
重大战略项目
长三角重点共建的中国重大战略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说明 |
1 | 长三角大湾区项目 | 率先突破上海行政区划,建议设立长三角湾区,形成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带动杭州湾和通州湾,包括杭州、宁波、舟山、嘉兴、苏州、南通等城市,形成湾区经济发展区 |
2 | 世界第一组合港 | 超前规划,形成港口间的分工与联动; 推进港口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区域性航运枢纽; 完善组织和管理模式,实施跨省市港口群利益的有效协调 |
3 | 大小洋山港联动开发 | 进一步加快推进大小洋山的合作开发,形成以大小洋山港为核心的“三个体系”( 集装箱运输体系、大宗散货运输体系和大宗散货江海转运体系) 。把大小洋山区域构 建成为“江海交汇”、“内外互通”的战略支点 |
4 | 东方大通道 | 开发建设连接上海、大小洋山港区、岱山世界级绿色石化基地、舟山本岛的海上大桥通道,打通大小洋山港区与浙江海上石化基地的南北通道,促进上海金山化工区与浙 江海上“第四代”石化基地的合作 |
5 | 长三角自贸区联动 | 发展发挥上海自贸区的龙头作用,加快推出一些可以带动其他自贸区联动发展的重点制度、重点平台和重点项目,促进上海自贸区与浙江自贸区联动发展; 创新制度改革,使统一的市场制度和管理制度率先在两大自贸区联动实行 |
6 | 长三角新区联动发展 | 发挥浦东新区的龙头作用,深化体制改革,推动与南京江北新区、舟山新区联动发展; 深化体制改革,以创新为驱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讨政府、市场、企业等不同主体联动发展 |
7 | 崇明生态岛项目 | 以建设世界级生态岛为目标,以更高标准、更开阔眼界、更高质量建设生态岛,使之成为上海全球城市的重要生态空间载体、长三角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的标杆和典范 |
8 | 打造多个接轨上海示范区 | 嘉兴和南通已经明确要着力打造成为接轨上海的示范区,未来应该依据地理区位、发展阶段、资源优势,在浙江、江苏和安徽建立多个不同特色的接轨上海的示范区。如舟山接轨上海示范区和芜湖接轨上海示范区,主要从产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交通一体化、公共服务融合等示范新时代接轨上海的要求 |
9 | 共建创新平台 | 打造科学创新、技术创新、企业创新互相融合、“三创合一”的创新网络,梳理科技人才核心战略,推动科技研发平台共享,打造区域离岸创新基地,搭建区域产学研创新联盟,打造长三角分层次多中心科技服务体系 |
10 | 舟山江海联运航运服务中心 | 建设国际一流的江海联运综合枢纽港、国际一流的江海联运航运服务基地、中国重要的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交易基地、中国港口一体化改革发展示范区 |
11 | 共建上海虹桥枢纽商务区 | 依托虹桥枢纽,构建面向长三角、服务全国的高端商务中心,打造大交通、大商务、大展示。加强虹桥商务区与长三角联动发展,加强与周边城市交通联系,形成工作在虹桥商务区,居住在周边地区,使之成为长三角就业、商务、商业、贸易和活动中心 |
12 | 共建长三角互联网经济区 | 发挥上海国际贸易中心优势,加强长三角城市电子通关建设,并与上海进行无缝对接,推动贸易便利化,形成长三角一体化电子商务区。发挥乌镇“互联网+”的磁场效应,带动长三角小城镇互联网经济发展 |
13 | 深化长三角旅游一体化 | 整合长三角旅游资源,建立长三角铁路、公路、水路不同旅游线路,如建立长三角东方列车历史文化名胜游、沿京杭大运河的房车自驾游文化之旅、近河内海的邮轮旅游等,深化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发展 |
14 | 建立长三角智库联盟 | 充分发挥上海社科院中国高端智库的作用,联合长三角高校、中国科学研究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建立长三角智库联盟,对长三角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
相关政策
中国层面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相关政策政策名称 | 编号 | 政策类型 | 空间价值 |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 发改地区〔2010〕1243号 | 2009—2015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规划的依据 | 运用规划手段,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强调区域发展的整体性(即规划一体化) |
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发〔2014〕39号 | 涉及长三角的文件 | 明确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外延空间与协调基础 |
中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 | 发改规划〔2014〕2960号 | 涉及长三角的文件 | 区域政策空间属性[2]的导向性变化(探索为主) |
中国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 — | 涉及长三角的文件 | 区域政策空间属性的导向性变化(实施为主) |
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 | 发改高技〔2016〕440号 | 涉及长三角的文件 | 内外空间一体化的结构转型 |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 发改规划〔2016〕1176号 | 2016—2020年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性、约束性文件 | 多中心一体化 |
区域层面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政策政策名称 | 出台时间 | 制定部门 | 政策目标 | 侧重点 |
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 2017年10月 |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江苏省经济信息委、浙江省经济信息化委、安徽省经济信息化委 | 到2020年,建成适应区域协同融合发展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80%,4G用户普及率90%。建成一体化智能交通、环保、教育、医疗、社保体系,动态优化配置区域信息资源,发挥信息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支撑、引领驱动和协同联动作用,不断提高长三角区域的对外开放水平,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整合和要素集聚,增强长三角区域的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 通过部门合作,共同创造要素自由流动的技术条件 |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2018年6月 | 长三角联合办公室 | 到2020年,长三角区域要基本形成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建成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创新引领的区域产业体系和协同创新体系,绿色美丽长三角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区域公共服务供给便利化程度明显提升 | 进一步明确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
长三角区域深化推进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 | 2018年7月 |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信用建设主管部门 | 到2020年,全面完成深化推进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的各项任务,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信用长三角”成为反映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品牌,长三角区域成为国内信用制度健全、信息流动通畅、服务供给充分、联动奖惩有效、信用环境优化的地区 | 通过区域整体信用制度建设、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鼓励信用行业服务创新等,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
具体措施
交通
协同机制:成立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和长三角交通专题合作组,通过会议和协商解决跨省交通事项。
政策文件: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打通省际断头路合作框架协议》和《长三角地区省际交通互联互通建设合作协议(2020—2022年)》,并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等文件。
航空方面:编制了《长三角民航协同发展战略规划》,推进上海浦东和虹桥机场联络线建设,搬迁上海大场机场和建设南通新机场,完善区域机场协作机制。
铁路方面:完成了沪苏通铁路一期建设,开工宁淮铁路和沪苏湖铁路,推进沿江高铁和沪乍杭铁路前期研究工作。
港口方面:合作开发小洋山北侧作业区,加强上海与长江沿线港口的江海联运与联动发展。
道路方面:启动了首批17条省际断头路建设项目,已有3条通车,其余14条在加紧施工。

教育
安全教育:教育部制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发布指导文件和开展主题安全教育活动,丰富安全教育内容形式,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
终身学习体系:教育部加快推进全民终身学习体系构建,成立继续教育办公室,指导支持各类继续教育,推动中国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充分利用在线教育平台提供时时、处处、人人可学的教育资源。
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教育专项规划、长三角地区教育一体化发展战略、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等,推动区域内教育协同发展,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高校智库建设:中央提出加强高校智库建设,支持高校开展研究和政策建言,为决策提供支持。
教育评价改革: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破除“五唯”(唯成绩、唯论文、唯学历、唯能力、唯篇)顽瘴痼疾,制定配套政策,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医疗
加强疫情防控:建立长三角重大疫情医保联动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实现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推动基本医保政策统一:加强区域协同研究,推进长三角基本医保政策统一,形成相对统一的门诊统筹机制,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统一衔接。
实现目录统一:逐步推进长三角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统一实施,并在统一互认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方面取得突破。
强化药品耗材招采联动:推进长三角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加强招采、价格、支付的联动,探索建立医疗服务项目合理比价体系。
加强基金监管联动:加强长三角医保基金监管的联动,完善信息共享和智能监控,实现全面、全过程和全方位的联合监管。
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强长三角医保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共享,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跨省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
开展长护险延伸试点:推进长护险结算向长三角地区延伸,逐步实现长护险参保人员的待遇跟人走、服务从参保地养老机构延伸至长三角连锁养老机构。
健全协作机制:完善定期沟通机制、政策共享机制和决策协同机制,加强三省一市医保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公共服务
共享公共服务,城市之间越来越“近”。一体化发展创新了制度供给,让公共服务变得更有温度。138个政务服务事项在长三角41个城市跨省市通办。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新模式,截至2022年6月底,长三角社保卡实体卡持卡人数约2.4亿。
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解决跨界生态环境问题,部署创新保护机制和政策措施。
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安徽-浙江新安江流域、安徽-江苏滁河流域等生态补偿机制,根据“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推动上下游、干支流之间的协商和联动治理。
中国绿色发展基金:设立中国绿色发展基金,重点支持长三角地区及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的绿色发展领域,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资金支持: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约50亿元,用于支持长三角地区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治理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工作。

发展成果
制度体系构建
长三角已形成了以主要领导座谈会、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长三角市长联席会议等构成的完备协商协调机制。2018年1月挂牌成立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由三省一市抽调人员组建,大大提升了沟通效能;三省一市人大、政协不断强化地方立法协同和民主监督联动,积极开展联合调研;省-地-县三级管理联动机制,即三省一市统一规划部署,地市级重点项目先行,区县狠抓落实成效,运作有序。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揭牌成立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已累计形成136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38项已面向全国复制推广。主要来自于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要素跨区域流动、税收征管一体化、公共服务政策和组织机构运行模式8个方面。
环境系统共治
坚持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优化完善区域大气、水等领域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不断落实区域固废危废联防联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内协同推进太湖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大长江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浙江与安徽先后三轮共同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诞生于太浦河上的联合河湖长制度,已经成为了跨区域水生态治理的重要制度保障,并迅速在全国各地推广。2022年,长三角59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89.4%,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2022年41个城市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26.2%。元荡、淀山湖、太浦河、汾湖等一河三湖”重点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已提前达到或优于2025年目标。且在元荡水域监测发现锥囊藻属、小黄丝藻等典型的清水指示物种。

协同创新共筑
长三角聚集23个大科学装置、101家中国重点实验室、2家中国技术创新中心、50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分别占全国1/3、1/5、1/6、1/7。长三角地区研发投入强度高达3.01%,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三成,每万人拥有研发人员71.18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2倍。2022年三省一市相互间技术合同输出25273项,技术交易金额1863.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3%、112.5%。
公共服务加速
2022年长三角高铁营业总里程超过6700公里,占全国比重接近16%,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间基本实现城际客运高频次1至1.5小时快速通达。空中交通方面,长三角41个城市里有23座已建成机场,还有9座正在规划建设中。长三角10城实现“一码通行”,老百姓出行更加方便,累计异地乘车近1500万人次。与此同时,目前已有140个政务服务事项在长三角41个城市跨省市通办,实现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37类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医保“一卡通”全域畅通,异地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41个城市超1.5万家医疗机构,累计结算约1300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6亿元。
相关评价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在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
准确把握分区域分领域的推进路径。一体化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高级形态,比协调、协同发展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结合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一体化基础,分区域、分领域有序推进。——中国中共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
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中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时任中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罗文
奋进新征程、建设现代化,是新形势下更好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时代背景和实践要求。——时任江苏省委书记吴政隆
面临问题
发展水平与世界级城市群地位不相称:长三角地区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与六大世界级城市群相比存在差距,人均GDP排名最低。创新能力也较弱,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分工特色不明晰:各地在一体化发展中对于扬长避短的分工特色认识不够清晰,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各地发布的“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发展领域高度相似。
利益共享的难题: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面临难以解决的利益分配问题。交通、旅游、产业等方面的合作相对容易推进,但水资源共享和环境联防联治等领域合作难度较大。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完善,省际间的生态补偿和沟通不够顺畅。缺乏多样化的沟通协商平台和市场化方式。
行政壁垒: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导致各省市政府发展重点不同,引发区域差异壁垒。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行政划分限制了资本、技术和劳动力流动,增加了市场主体成本,阻碍了长三角区域的经济发展和整体竞争力。需要解决这些行政壁垒问题,促进长三角一体化的顺利推进。
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亟待提升:长三角地区基础设施分布失衡,城市经济水平存在东强西弱的差异,高铁交通路网南密北疏。尤其是在交通路网分布和空间集中度方面,皖西和苏北地区相对较弱。此外,机场和港口建设也存在单一主导的问题,交通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不均衡,比如舟山港的货物吞吐量遥遥领先其他城市。
创新资源一体化有待推进:长三角地区的企业技术创新需要人力、信息、政策、资金和知识等创新资源的支持。然而,行政区划壁垒阻碍了各市科技创新资源的协同发展。各地分散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缺乏差异化和梯度衔接的一体化合作。同时,跨区域科技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尚未完善,导致科技数据库和专家数据库等创新资源无法开放共享,间接限制了高端创新人才的流动。
产业协作一体化待加强:长三角地区的产业协作一体化是指各地在产业生产上分工明确、经济联系紧密,并注重产业布局的合理性。在一体化进程中,除了上海市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较高之外,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的第一、二、三产业结构占比差异不大。第二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约为40%至45%,第三产业约为50%至55%。
生态环境共治需加快实施:长三角地区的生态环境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此,国务院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提出了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目标,并开始统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在长三角地区,除太湖以外,还存在着水系密集、纺织、化工和医药行业排放污染等问题。部分城市空气中的PM2.5和臭氧超标,水域中出现氮磷污染和水质不达标,同时自然湿地被开发,生物栖息地减少。因此,长三角地区迫切需要采取共同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