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22年7月至8月期间,李某某等6人为泄私欲,单独或共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行为,属于二人以上轮奸。2024年1月5日,青海海北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公开宣判,6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到11年8个月不等的刑罚。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8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一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5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
案件经过
2022年7月至8月期间,李某某等6人为泄私欲,单独或共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并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行为。
案件审理
青海海北中院认为,李某某等6人为泄私欲,单独或共同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构成强奸罪,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行为,属于二人以上轮奸,犯罪动机卑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4年1月5日,青海海北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公开宣判,6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到11年8个月不等的刑罚。法院结合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年龄、自首、赔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公开宣判邀请门源县职业技术学校师生代表、妇联工作人员、部分村委会干部及上诉人亲属共50余人参加旁听。
案件影响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8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一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5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这部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重要司法文件,对指导各级司法机关正确办理相关案件、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各方回应
青海海北中院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奸淫幼女,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以强奸罪从重处罚,这是由幼女的生理特点和国家对幼女的特殊保护政策决定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评价
法院判决表明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体现了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的决心。(红星新闻评)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和关爱。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影响被害未成年人心理、性格、智力、认知能力等多方面的正常发育,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立场,坚决依法严惩。在此呼吁,全社会切实增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识,避免出现“灯下黑”的保护死角,在日常生活中,社会、家庭、学校要共同普及相关防范知识和法律知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青海海北中院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