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19年,因生活琐事高某森长期使用大量激素药向刘畅“投毒”,最终导致刘畅的身体损伤程度被鉴定为重伤二级,落下终身残疾。2022年4月28日,高某森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23年2月10日,该案在费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高某森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案件经过
出现怪症
刘畅与前夫高某森是同一所医科学校的师兄妹,恋爱几年后于2015年领证结婚,婚后两人居住于刘畅父母家里。
2016年6月,在补办婚礼两个月后,刘畅发现饮用的水和牛奶有味道,但并未特别在意。10月,她出现全身疼痛、手脚不时抽搐,脸部肿胀变形的情况,本想去医院检查治疗,但被高某森劝说不需要去医院。11月,刘畅的病情不见好转,反而出现了视物模糊、腿部抽筋等症状。短短20天时间里,她的体重增加了十多斤,腿部、腹部皮肤出现大量裂纹。她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费县医院检查,发现血糖已经达到18.5mmol/L,是正常人的三倍以上。医生怀疑其在短期内服用过大量激素类药物,甚至怀疑她得了库欣病,这是一种死亡率极高的耗竭性疾病。后刘畅又辗转多家医院就诊。经过一系列检查,医生排除了患有库欣病的可能,却始终无法判断病因,最终确诊为Ⅱ型糖尿病。
发现“投毒”
2017年9月,刘畅和高某森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后者提出离婚后,两人开始分居。不久,刘畅的母亲在家里整理衣物时,发现大量药品,其中包括7支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刘畅开始怀疑高某森可能想利用激素类药物给自己“下毒”。

申诉举报
2017年9月起,刘畅向当地派出所和费县卫健局反映,但并未得到重视。费县卫生局出具的答复意见书显示,高某森未经护士长同意,违规拿取药品。其中,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10月31日,高某森从梁邱中心卫生院购买了81支地塞米松。但对于刘畅因高某森给其用药导致身体患病引起不良后果,要求追究高某森责任的诉求,该局表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家中实施的输液行为,双方各执一词,该局无法对具体问题作出调查,澄清事实。

后刘畅多次向当地警方、卫生局、信访部门等举报。2019年6月,山东省《问政》节目报道此事,费县公安局开始启动调查。7月,刘畅在社交平台公开发文,此事引发网络关注。7月16日,疑似高某森本人的网友发文回应此事,否认了刘畅的指控。其称,刘畅患有腰椎间盘突出,为节省治疗费用,主动让自己在家中输液治疗,且整个用药过程,对方一直知晓;前妻身体出现异常后,他也向医生反映了使用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的情况。但刘畅强调,自己是在2016年11月才检查出腰椎间盘突出症,当时是身体已经出现了激素反应,不得不去做检查,“而且就诊记录中也没有出现使用地塞米松的情况。”
案件处置
2022年3月18日,费县警方立案侦查此事;4月28日,高某森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费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畅身体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她在2016年11月份到医院检查时发现的“血糖升高”,与使用激素类药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外源性库欣综合征表现与使用激素类药物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不会于当时即出现满月脸、水牛背等典型临床表现,考虑使用激素类药物应该有一段时间等。

2023年1月9日,刘畅的案件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高某森提起公诉。法院称,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刘畅称,在庭上高某森交代了作案动机为“因为生活琐事,希望给刘畅一点教训”,也承认是模仿网上看到的内蒙古赤峰曾宣判的使用激素杀人的案件作案。2月10日16时许,该案在费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高某森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注释
展开[a]地塞米松属于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休克的作用,临床上主要用于过敏性及自身免疫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