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龙龙,男,2000年11月1日出生于河南省长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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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信息

2000年11月1日,河南省长葛市

去世日期

2024年1月9日

简介

2020年8月12日19时,朱龙龙在西安市潭桥区合能十里锦绣小区二期北门外东侧其干姐经营的化妆店门口,遇到独自放学回家的被害人汪某某,持刀捅刺汪某某腹部,致其死亡。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龙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龙龙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死刑。2024年1月9日,朱龙龙被执行死刑。

人物生平

2000年11月1日,朱龙龙出生于河南省长葛市。

2020年8月12日19时,朱龙龙因生活不顺,在西安市潭桥区合能十里锦绣小区二期北门外东侧其干姐经营的化妆品店内向其干姐表示不想活了,想随便杀人,并随身携带一把水果刀。朱龙龙离开化妆店后,在店门口遇到独自放学回家的被害人汪某某,持刀捅刺汪某某腹部,致汪某某死亡。

2024年1月9日,朱龙龙被执行死刑。

人物案件

2020年8月12日19时,朱龙龙因生活不顺,在西安市潭桥区合能十里锦绣小区二期北门外东侧其干姐经营的化妆品店内,向其干姐表示自己不想活了,想随便杀人,并随身携带一把水果刀。朱龙龙离开化妆品店后,在店门口遇见独自放学回家的被害人汪某某,即持刀上前捅刺汪某某腹部。汪某某被捅刺后逃入一小区内,朱龙龙追赶至该小区北门后转身离开。汪某某因被刺破腹主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24年1月9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显示,罪犯朱龙龙进行故意杀人犯罪活动,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龙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龙龙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上列二罪犯死刑。同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罪犯朱龙龙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