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一女子举报丈夫强奸事件指的是2023年9月1日在河南省濮阳县,一名女子武某报警举报丈夫尹某对自己实施强奸的社会事件。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河南濮阳一女子举报丈夫强奸事件的:事件背景、事件经过、案件审理、各方回应、相关合集等介绍

发生时间

2023年9月1日

发生地点

河南省濮阳县

主要人物

武某、尹某

简介

武某于丈夫尹某于2013年结婚,婚后有3个儿女,两人常常为孩子教育的事情吵架,同时武某表示尹某长期对她进行家庭暴力。2023年5月15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对武某诉被告尹某离婚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对武某所诉夫妻感情破裂宣判证据不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武某于6月向濮阳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离婚,被驳回维持原判。2023年7月18日,武某的丈夫尹某前往家中在县城的房子,后与回家的武某发生争执。同年9月1日,尹某被河南濮阳县警方以涉嫌强奸罪逮捕,报警人是其妻子武某。

截至2024年3月27日,武某举报丈夫强奸尹某强奸的案件历经两次开庭后尚未宣判,两次开庭均为不公开审理。

事件背景

尹某是家中的独子,初中毕业后,他便外出打工。2012年,28岁的尹某经人介绍与临镇八公桥镇22岁的女子武某认识,两人于次年5月1日举行了婚礼。婚后尹某在在当地卖桶装水以及打零工为生,2015年,尹某一家在县城买了房。尹某和武某有3个儿女,2016年长女出生,2018年儿子出生,2022年次女出生,有了大女儿之后,两人常常为孩子教育的事情吵架。2023年春节期间,夫妻俩为了孩子的教育再次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武某受伤。次日,武某报警称自己遭遇家暴。

2023年3月1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就原告武某诉被告尹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随后进行了公开审理。武某在诉讼请求中称,婚后发现与丈夫尹某性格不合,且尹某长期对她进行家庭暴力。2023年5月15日,濮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武某所诉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证据不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武某于同年6月向濮阳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离婚,被驳回维持原判。

事件经过

2023年7月18日,尹某前往家中在县城的房子,后与回家的武某发生争执,尹某姐姐提供的视频显示,尹某与武某同坐在一张床上,尹某紧紧抓着武某的右手,用右脚紧紧抵着武某的左肩。武某则不停地叫着让尹某撒手。

2023年9月1日,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尹某被河南濮阳县警方以涉嫌强奸罪逮捕,报警人是其妻子武某。

案件审理

截至2024年3月27日,武某举报丈夫强奸尹某强奸的案件历经两次开庭,两次开庭均为不公开审理。

检方检测

检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在男方的内裤和女方的脖子、乳房上检测出二人共同的混合基因,检方并据此以“强奸既遂”进行起诉。检方提供的另一份鉴定报告显示,男方的内裤上含有氨基酸矿物质成分,并称相关文献表明:男子的精液和女性的分泌物中含有这些物质。

被告方辩护

尹某家人提供的录音显示,尹的辩护律师在庭上指出,女方用过的护垫,卫生纸以及内裤上均无男方的“任何东西”。同时尹某家人提供的一份2023年3月20日的濮阳东方医院检测报告单显示,尹某被诊断有阳痿早泄症状。事发当天,公安机关做身体检查时,在女方脸上没有发现任何伤痕,女方武某说其曾用手去抓挠尹某,但在尹某身上也没有查出伤痕。

各方回应

武某回应

武某称自己在婚后首次怀孕不慎流产,尹某认为是其身体原因造成,并在她月子期间掐其喉咙进行殴打。2020年,武某有一次被殴打致伤并住院接受治疗才得以缓解。她怀三胎期间,驾驶四轮电动车正常行驶过程中,尹某故意拦截并撞击她的车辆导致她险些陷入河道。尹某在道路上对她进行殴打,导致胎儿险些流产。

2023年春节期间,因女儿学费问题,夫妻俩发生争执,当时武某正背对丈夫尹某给小女儿喂奶。尹某突然拿物品对武某头、面部进行持续撞击,导致武某当场昏迷。武某随后拨打110报警,尹某及其父母一同抢夺武某的手机,并将武某反锁屋内且轮流监视直至次日早晨。武某逃脱后报警,由濮阳县徐镇派出所出警处理。武某因眼睛受伤到濮阳县徐镇卫生院接受治疗。

同时武某表示自己没有收入来源,丈夫每个月只给五百块钱,怀孕七八个月的时候,她还带两个孩子去做手工挣钱。在强奸案发生期间,武某表示尹某还拍了自己的裸照。

伊某家属回应

伊某父母表示儿媳武某性格古怪,不愿出门跟外界不接触。儿子打麻将碰到女邻居的手,儿媳妇都会介意。有了大女儿之后,两人也常常为孩子教育的事情吵架。家中很包容武某,未曾让武某下田干过农活。

2023年春节期间夫妻俩发生争执,伊某父母描述尹某的胳膊不小心把妻子武某的嘴碰流血了。之后父母对两人进行劝架,武某闹着要回娘家,被伊某父母拉住。次日武某离开家中准备返回娘家,因为跑得太快,不小心在西边一个村子里摔倒了,伊某追过去,武某却报了警,说是遭遇家暴,被丈夫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