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丽萍,女,汉族,1973年12月生,四川达州人。1992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达州市征地事务中心督查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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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汉族

籍贯

四川达州

出生日期

1973年12月

简介

2022年5月,谢丽萍主动投案,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监委监察调查。同年12月,谢丽萍因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开除公职。2023年12月,谢丽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5万元。

2024年3月26日,廉洁四川《以案为镜》栏目披露了落马干部谢丽萍一心奔“钱途”、热衷名牌包、一年在美容院充值70万元的典型案例。

人物经历

曾任达州市征地事务中心督查室副主任。

人物事件

一心奔“钱途”的拆迁干部

谢丽萍自幼家境优渥,作为幼女被父母宠爱。2013年,谢丽萍负责达州市通川区某项目拆迁工作。在手握权力的情况下,谢丽萍心态开始失衡。

2016年,某银行支行行长张某多次找到谢丽萍,希望通过其岳父母的名义虚构安置资格骗取安置房。谢丽萍随后利用张某提供的假资料为其岳父母办理了拆迁安置相关手续,共同骗取拆迁安置款80万元,其中谢丽萍分得8.5万元。同年,谢丽萍主动找到某社区居民小组组长张某,以张某母亲周某、妻子朱某的名义违规套取货币安置补偿款约405万元和安置房2套,谢丽萍从中分得补偿款236万元,其中一处价值59万余元的房产也由她个人取得并赠予其表弟黄某居住。

2019年3月,谢丽萍伙同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办龙爪塔社区时任主任蒋某将其妹妹名下已赔付残值的160余平方米房产纳入安置还房。在达州市征地事务中心原副主任毛某、拆迁安置部时任部长冯某的默许下,该房被违规纳入货币安置,骗取补偿款、周转房费等款项共计113万余元,所得款项由谢丽萍、毛某、冯某和蒋某等人均分。

经调查,2013年至2022年期间,谢丽萍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贪污2300余万元,个人获利428万余元及安置房1套。调查还发现,谢丽萍热衷买包,家中有十几个价值一万多元甚至几万元的名牌包,还有一些甚至未拆封使用。此外,2019年,谢丽萍相继在成都、达州多个高档美容机构充值金额达70万元,在泸州旅游期间又购买一件2万余元衣服。同年,谢丽萍还花费170余万元购买一套叠拼豪宅。

2022年5月,因贪腐行为造成的巨大心理压力,谢丽萍主动投案。同月,谢丽萍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大竹县监委监察调查。同年12月,谢丽萍因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开除公职。2023年12月,谢丽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5万元。

2024年3月26日,谢丽萍的贪腐案例被廉洁四川《以案为镜》栏目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