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方彬(1973年4月29日-2016年1月5日),男,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黄华镇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二级警督警衔。1995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后先后任职于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生前系永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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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73年4月29日

去世日期

2016年1月5日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配偶

王富琼

子女

黄圆颂(女儿)

简介

2016年1月5日,黄方彬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43岁。2016年12月,黄方彬被公安部、人社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2021年11月,黄方彬之女黄圆颂成为永善县公安局的一员。2024年1月,黄圆颂继承父亲黄方彬的警号003850。

人物生平

工作经历

1995年9月,黄方彬从昭通市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被分配到昭通市永善县公安局细沙派出所。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黄方彬调任昭通万和派出所所长。在近两年时间里,黄方彬每年牵头办案30余起,相继侦破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杀人案、投毒案和盗窃案,有效改善了当地治安状况。

2001年7月,黄方彬调至永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并创新提出了“两个挂钩”联系机制和“五知五过问”制度,从严管理辖区交通,使全县五年来未发生死亡三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全市十一县区相关部门人员此后还前来学习借鉴经验。

黄方彬

2010年8月22日凌晨,时任永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的黄方彬前往地势险恶的滮水岩,将被困车内的群众成功解救。

2014年鲁甸“8·03”地震发生后,黄方彬带队驰援灾区,在腰椎病严重复发的情况下与战友坚守15天,以保障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到达。

因公牺牲

2016年1月5日,黄方彬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3岁。

2016年2月1日,昭通市永善县公安局确认黄方彬为因公牺牲。

黄方彬

个人生活

黄方彬牺牲后,妻子王富琼独自肩负起照顾公婆和抚养女儿的重任,2018年被永善县妇联授予“好媳妇”荣誉称号。

黄方彬的女儿黄圆颂为继承父亲遗志,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毅然选择云南警官学院,并在大学期间被云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2021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还被云南警官学院评为“2021年优秀实习生”。2021年11月,黄圆颂考入永善县公安局,走上工作岗位。2024年1月,黄方彬的警号003850解封。黄圆颂将佩戴父亲的警号,继续投身公安工作。

黄方彬

黄方彬

黄方彬

黄方彬

荣誉奖项

黄方彬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并先后13次被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表彰奖励。

2016年12月,黄方彬被公安部、人社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