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迎刚,男,1987年8月出生,汉族,四川泸定人,大专学历,理塘县木拉镇小学原教师、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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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汉族

籍贯

四川泸定

出生日期

1987年8月

最高学历

大专

职位

理塘县木拉镇小学原教师、财务负责人

简介

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王迎刚在理塘县亚火乡小学任教。2012年8月,王迎刚被调到理塘县木拉镇小学任教。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兼任中木拉小学财务负责人。2020年12月,王迎刚被抽调至理塘县教育局工作。

2016年至2022年,王迎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理塘县木拉镇小学等6所学校公款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博欠款共计199.6万元。2023年7月,被理塘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年12月,被理塘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人物经历

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王迎刚在理塘县亚火乡小学任教。

2012年8月,王迎刚被调到理塘县木拉镇小学任教。

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兼任中木拉小学财务负责人。

2016年11月18日,王迎刚将理塘县木拉镇小学公账资金18.5万元转入个人账户使用,2016年12月以结算学校欠款的方式进行了归还。

202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被抽调至理塘县教育局工作。

2021年7月,因县教体系统换届,王迎刚暂时负责管理两个学校的财务,待学校财务理清楚后再转交给新任校长。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王迎刚在管理学校K宝账户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两个学校公款50余万元用于赌博。后其负责管理其它3所学校的财务工作,他挪用各个学校的资金,用于赌博。

2023年7月,王迎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年12月,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人物事件

2016年至2022年,王迎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理塘县木拉镇小学等6所学校公款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博欠款共计199.6万元。2023年3月,理塘县纪委监委留置理塘县木拉镇小学王迎刚。2023年7月,王迎刚被理塘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3年12月,理塘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王迎刚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