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23年11月至12月,家住江苏省丹阳市新新家园小区的张先生家的水表显示,家中两个月内用水1023吨,但自己家每两个月的用水量一般都只有十来吨自来水。自来水公司一直催要这1023吨水的水费,张先生表示要是不交这笔水费,自来水公司随时就可能断水。
2024年4月7日,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曾先后多次前往住户家中检查,但未发现存在漏水点。同时公司与住户沟通一起对水表进行校验,若水表正常,并未损坏,需按照所计数额进行收费。截至2024年4月8日,事件还没有得到解决。
事件背景
家住江苏省丹阳市新新家园小区的当事人张先生时年55岁,其住房位于顶楼,为160平方米的复式结构,平日里只有张先生和爱人在此生活。家中水费每两个月由自来水公司的抄表员上门抄表,按照每吨3元收费。
2020年至2024年,除2023年11月、12月外,张先生家的水费每两个月大约十几吨,缴费30元至70元不等。
事件经过
2023年11月至12月,家住江苏省丹阳市新新家园小区的张先生家中水表显示用水量异常,抄表员发现张先生家在两月内用水1023吨。抄表员将表上的数据如实记录,并在给张先生出具的水费通知单上标注了“用水量异常请自查。”,但张先生被自来水公司持续催要1023吨水的水费,待缴金额显示3320.23元。

事后,自来水公司曾先后多次前往他家检查是否存在漏水点,但未在张师傅家发现漏水点。
各方回应
业主张先生
张先生表示事发后自来水公司一直催要这1023吨水的水费,张先生一直和对方交涉。张先生称如果自己不缴纳该比水费,自来水公司随时就可能断水。对于水费异常的原因张先生表示自己家中只有两人,不存在正常使用的可能,而自己家住顶楼,不存在偷水的情况。
自来水公司抄表员工
2024年4月7日,当事自来水公司抄表员表示,自己发现用水量异常后当即告知业主,并如实记录数据。
自来水公司
2024年4月,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发现张师傅家用水量异常后曾先后多次前往他家检查是否存在漏水点,但未在张师傅家发现漏水点。水表属于计量工具,需按照读数多少来收取费用。
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已和张师傅沟通,一起对水表进行校验,如果确实是水表故障导致计数异常,需按照实际用水量进行收费。如果水表正常,并未损坏,那就只能按照所计数额进行收费。对于用水量异常的原因,该工作人员并未做出解释。
相关评价
公益律师赵良善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用户生活用水,每月用10吨左右符合常理,但若出现每月用水1000余吨则超乎人们的认知,这就存在3种可能性,一种是水表出现了问题,一种是管道漏水,还有一种是用户偷水。
赵良善表示,首先要排查的是水表是否存在问题,不妨业主和自来水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水表进行鉴定,如鉴定水表存在问题,那么自来水公司通过核算用户平时用水平均吨位数,多退少补。如鉴定水表不存在问题,又因自来水公司已排查过管道无漏水迹象,在此背景下,自来水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倘若自来水公司无法举证证实用户偷水的事实,则可推定用户无责任,水表显示1000余吨用水的责任由自来水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