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24年3月22日中午,62岁的郭先生在吉林长春净月大街的城郊林中被突然跑出来的7条大狗袭击,导致郭先生被咬伤且伤势比较严重。郭先生全身被缝了300多针,输血2000cc。经过医生诊断,郭先生后脑大量头皮缺失、牙齿外露、小腿跟腱断裂等。郭先生在3月29日从ICU病房转移至普通病房。截至3月31日,郭先生的医药费已经花费14万元左右。同日,长春市净月大街派出所民警表示,他们事后找到了狗主人,并将其控制,同时也抓捕了咬人的多条大狗,派出所对事发地附近可能存在的狗咬人隐患也做了排查。
事件经过
2024年3月22日中午,62岁的郭先生一个人在吉林长春净月大街的城郊林中行走,突然跑出来7条左右的大狗,他只带了一个很轻的登山手杖,根本没办法抵御这么多狗的攻击,结果就被咬伤了,而且伤势比较严重,在郭先生被狗追咬后,有3名路过的市民帮助其驱赶过咬人的大狗,并帮忙拨打了120及报警电话。
伤者伤情
郭先生的儿子接到电话赶到医院时,父亲已经被送进手术室进行治疗,郭先生全身一共被缝了300多针,医生给他输了2000cc血。经过医生诊断,郭先生后脑大量头皮缺失、牙齿外露、小腿跟腱断裂等。在ICU里住了7天,直到29日身体逐步稳定,才被转到普通病房。但据医生介绍,接下来还需要进行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手术治疗。3月31日,郭先生的医药费已经花费14万元左右。
各方回应
郭先生的儿子
郭先生的儿子表示,他一直在和狗主人的儿子进行联系,对方也支付了近10万元的医疗费用,但是在支付完该笔费用后便表示暂时无钱支付,剩下的医疗费用只能由郭先生家人垫付。下一步肯定是要通过法律手段获取赔偿的,郭先生家人也要就这件事要一个说法。
长春市净月大街派出所
2024年3月31日,长春市净月大街派出所民警的证实郭先生的说法。该所民警对郭先生表示,他们事后找到了狗主人,并将其控制,同时也抓捕了咬人的多条大狗,派出所对事发地附近可能存在的狗咬人隐患也做了排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
2024年3月31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此事件中狗主人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基于本案情况,狗主人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被咬男子进行民事赔偿。如果狗主人明知存在危险而不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放任其在公共场所自由活动,造成他人巨大人身损害的,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而如果是故意为之,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付建表示,对于犬只管理,行政部门负有监管责任,负责犬只登记、疫苗接种、法规宣传、执法等工作。在本案中,如果该区域经常会有狗出没,居民也反映过问题,监管部门应当在此设置警示牌,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如果未行动,可能涉嫌监管不力和行政不作为,需对其行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