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是安徽省合肥市发布的住房保障类文件。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的:起草背景、出台历程、文件全文、内容解读、制定意义等介绍

起草机构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布日期

2024年4月22日

施行日期

2024年4月22日

公布机构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简介

2024年4月2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宣布合肥自4月22日起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户籍限制,并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户籍限制。

起草背景

《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是合肥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而起草的文件。一是持续推进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决策部署,取消异地购房、还贷类提取政策户籍限制。二是进一步促进合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出台历程

2024年1月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各处室认真研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借鉴其他城市中心的成功经验后,草拟《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3月,《通知》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4月22日,《通知》由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自4月22日起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按照《通知》规定办理各类提取、贷款业务。

文件全文

【住房保障】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政策

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查验户籍。

二、贷款政策

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异地缴存人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具备合肥市本地户籍。

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内容解读

《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实行后,一是取消了缴存人在外地购房、还贷提取的户籍限制,不再有本地或外地购房、还贷提取政策区分。缴存人家庭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合肥市外购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与合肥市购房、还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二是取消了申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对申请人合肥市本地户籍的限制要求。异地缴存人在合肥市购房时,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具备合肥市本地户籍。

制定意义

一是持续支持缴存人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更好的便民、利民、惠民;

二是持续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购房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