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为转移隐匿犯罪所得,将一亿多的资金打到了一个不带货销售的直播平台,其中有6000多万元打赏给了四个主播,其中最高的一个主播接受了2000多万元。主播们的身价被抬高,又把钱回流给了打赏人。上海公安经侦总队迅速锁定李某等4名事后集中批量返款的网络主播。调查显示,这些主播都曾与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来往密切。双方通过合作将所得的非法资金转移,充当打赏币的中介,为犯罪掩饰、隐匿犯罪所得提供帮助。
2024年2月8日至9日,上海警方在全国11省市分批收网,抓获李某、范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7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背景
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创新型经济活动及由此产生的新的法律关系也不断增加。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观众通过购买直播平台的各种兑换礼物对主播进行打赏,这种打赏行为为经济犯罪的资金洗白提供了便捷通道。
《反洗钱法》界定的洗钱行为是与特定犯罪活动相关的财产掩饰行为,包括隐瞒、提供账户、提供隐藏处所、帮助转移、帮助转换、构造虚假交易等。中国《刑法》第191条规定,凡参与这七宗犯罪活动的,都按洗钱罪论处。
案件经过
犯罪嫌疑人在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间,先后设立多家公司,以新能源车辆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的名义,通过线下门店向社会公众承诺高额收益,销售各类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
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为转移隐匿犯罪所得,结识了在网络直播平台担任主播的李某等人,提出一个“双赢”的计划:用巨额账款在直播间内打赏,抬高李某等主播的人气和曝光率,赚取直播平台榜首奖励,李某等人事后再将收取的打赏钱款返还。事成后,李某等人还可从中收取佣金作为报酬。李某等人明知打赏钱款是集资诈骗犯罪所得,仍在收取后通过提现、转账等方式洗兑,为犯罪嫌疑人清洗和转移赃款。
2020年10月以来,有多名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犯罪嫌疑人通过社交软件结识担任李某直播工作室员工的范某等人。为了帮这些犯罪嫌疑人清洗和转移犯罪赃款,范某等人充当打赏币中介,以原价6折至7折不等的价格购买犯罪嫌疑人使用赃款充值了大量打赏币的平台账户,再以原价7折至8.5折不等的价格将平台账户转手对外销售,从中赚取差价,为上游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案件处置
上海公安经侦总队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并迅速锁定李某等4名事后集中批量返款的网络主播。调查显示,这些主播都曾与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来往密切。2024年2月8日至9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下,上海警方在全国11省市分批收网,抓获李某、范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成功侦破全国首例利用网络直播打赏实施洗钱犯罪案件,捣毁一条寄生于网络直播平台、洗兑转移非法集资等黑灰资金的新型洗钱犯罪产业链,涉案金额近亿元。经检察机关批准,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洗钱罪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范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评价
办案机关介绍,网络主播通过接受打赏后提现转账的方式,为上游犯罪团伙清洗转移赃款,并借助违法犯罪资金制造虚假流量,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打赏币中介在明知打赏币系使用黑灰资金购买的情况下,以低买高卖的方式非法牟利,助长了违法犯罪资金的清洗和转移行为,也严重侵害了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