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主要研究水文、水资源及水环境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涉及地下水资源的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水资源问题防治等方面,进行水利工程前期和修筑完成之后的工作,比如水流量、水位、降雨量等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地下水环境的评价,水库的日常监测,水污染的治理,洪水等水灾害的防治等。学生毕业后可在政府、事业类单位从事水文信息采集、水文分析等工作。
专业发展
2004—2006年,河海大学主持教育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规范编制”项目,成为中国近30多所院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办学的标准模板。2007年,《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本科专业认证标准》行业专家审查会在河海大学召开。自2007年以来,教育部采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规范》开始启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认证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类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具备计算机、外语的应用技能;获得工程师的基本训练,较系统地掌握水利类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技能;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能在水利、能源、交通、建筑等行业从事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知识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掌握数学、物理、化学、地学,水文学及水资源学科的基本知识;具备外语、计算机、文献检索、科研方法和科技写作等工具性知识;具有文学、历史、哲学等人文素养和经济管理知识;掌握水文信息采集与处理、水文预报、水文水利计算、水灾害评估与防治、水资源评价规划与管理、水环境评价与保护的基本方法;掌握测量、制图等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方面勘测、评价、规划、设计、预测预报、管理决策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家和地方涉水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水文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领域的行业需求和发展动态。
课程体系
专业课程体系包含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两大类。通识类知识主要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数学和自然科学类基础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工程基础类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类基础知识。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授课内容 |
人文社会科学类 | 法律、伦理、经济管理等 |
数学类 | 线性代数、微积分、微分方程、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等 |
自然科学类 | 物理学、生态学、环境学等 |
工程基础类 | 水利概论、水利工程概论、水力学、水文学 、水文地质学、气象学、水文统计等 |
专业基础类 | 水文与水灾害防治、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等 |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水利类专业的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验与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实践环节。 课程实验与实习包括自然科学类、工程基础类和专业基础类部分知识领域的课程实验与实习,还包括专业类课程的实验。专业实习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
毕业写作
毕业设计(论文)应结合工程实际进行综合训练,也可对专门技术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课件制作、 调研报告、技术总结等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该专业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可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河海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继续深造,研究生专业有智慧水电与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及水资源管理、生态需水与水资源配置、健康水源工程理论与技术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政府、事业类单位从事水文信息采集、水文分析、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评价、水文预报、水资源管理、水资源开发、水库监测等工作,也可报考水文司、监督司、水旱灾害防御司等国家公务员单位。
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8:1,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5名专任教师,在70名学生的基础上,每增加1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
教学条件
有满足教学要求的图书、期刊、手册、年鉴、工程图纸、电子资源、应用软件等各类资源。各类资源的利用率高,有完整的学生借阅、使用档案。实验仪器设备种类能满足各课程实验的要求,仪器设备台套数应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动手操作。提供必要的水利类及相关学科的图书,生均专业图书量不少于50册,每年新增专业图书生均不少于2册。凡是折合在校生数超过500人的,当年进书量应不少于1000册。每种电子图书按1册图书计算。教学经费投入能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专业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1200元。
开设院校
地区 | 开设院校 |
北京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华北电力大学 | | |
天津 | 天津农学院 | | | |
河北 | 河北工程大学 | 河北地质大学 |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 |
河南 | 郑州大学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河南理工大学 | 河南城建学院 |
山东 | 山东农业大学 | 济南大学 | 山东科技大学 | |
山西 | 太原理工大学 | 山西工学院 | | |
安徽 | 合肥工业大学 | 宿州学院 | 安徽理工大学 | 皖江工学院 |
江西 | 南昌工程学院 | 东华理工大学 | | |
江苏 | 南京大学 | 河海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扬州大学 |
浙江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 | |
湖北 | 武汉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三峡大学 
| 长江大学 |
广东 | 南方科技大学 | 中山大学 | | |
广西 | 桂林理工大学 | | | |
云南 | 昆明理工大学 | 云南农业大学 | | |
贵州 | 贵州大学 | | | |
陕西 | 长安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西安理工大学 | |
黑龙江 | 黑龙江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 |
吉林 | 吉林大学 | 长春工程学院 | | |
辽宁 | 辽宁师范大学 | | | |
新疆 | 新疆农业大学 | 新疆大学 | | |
内蒙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 | |
甘肃 | 甘肃农业大学 | 兰州大学 | | |
参考资料
注释
[a]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册。
[b]以上数据来自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c]以上信息来自阳光高考,详细请参考阳光高考。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